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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反映:關於加強基層穩控工作的對策和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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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反映:關於加強基層穩控工作的對策和建議

今年是黨的十八大的收官之年,也是基層換屆之年,安保維穩責任重大、任務艱鉅。自2004年啓動“平安建設”以來,各級黨委政府將落實維護平安穩定作爲“第一責任”,多舉措推進平安建設,基層總體保持了平安穩定和諧,但是也存在一些問題,需要改進。

一、基層穩控工作存在的問題

(一)基層基礎工作不夠夯實。一是基層綜治水平有待提升。“前臺一站式受理、後臺一體化解決”的運行機制尚未健全,信訪、調解、流動人口、社區矯正、安全生產等基層管理力量分散。村規民約尚未推行,難以發揮化解村務管理、鄰里糾紛等基層實際問題的作用。村幹部的基層治理主力軍作用發揮不夠,受3年任期制影響,大部分綜治幹部第一年剛上任不熟悉情況,第三年稍微熟悉情況,又因換屆影響工作成效。二是治安防控體系不夠健全。特別是針對“兩搶一盜”等影響羣衆安全的突出問題和黃賭毒等治安亂象,在開展集中專項整治活動中尚未做到有的放矢,導致治安亂點監管難。三是平安網格建設流於形式。“兩網”融合工程推進不力,平安建設信息系統不夠完善,社會治理綜合指揮平臺與綜治視聯網平臺建設尚未統籌推進。“網格化管理、組團式服務”工作整合乏力、考覈激勵機制缺失、活動流於形式,難以真正發揮作爲。

(二)重點人員管理乏力。一是重點信訪人員管理欠妥。目前基層對這些人員的管理主要以規勸爲主,效果甚微,個別重點信訪人員難以駕馭。二是流動人口排查管理難。外來流動人口無固定工作、無固定住所、居住分散隱祕,僅靠公安部門的“單打獨鬥”、村(社區)幹部的排查、出租房房主的配合還遠遠解決不了流動人口的排查管理難題。三是歸正人員、社區矯正人員管理存在漏洞。當前對於歸正人員的管理主要是依據2002年實行的《浙江省歸正人員安置幫教工作辦法》,但現實中歸正人員在就業等方面受到歧視,無法重新融入社會,存在再犯隱患。

(三)基層平安創建不夠深化。一是平安巡防隊配套措施不落實。“人網”工程是立體式治安防控體系的重點,多數社區和村尚未按照人口1.5‰的比例建立專職治安巡防隊。巡防隊員的崗位職責、工作內容、巡防隊的經費保障及考覈機制等不明確,經費不落實,導致難以形成合力。二是平安創建內涵不夠豐富。基層系列平安創建領域不寬、層次有待提升,僅僅停留在平安鎮(街道)、平安村居(社區)創建,忽略了平安單位(企業)、平安工程、平安市場、平安家庭等平安細胞創建。三是平安宣傳舉措不到位。總體來看仍處於上熱下冷、互動不明顯的階段,老百姓未能深切感受到平安建設的重要意義和能夠帶來的變化,認爲平安穩控與自己並無多大關係,影響了基層維穩工作的推進。

二、加強基層維穩工作的對策

(一)強化基層維穩基礎建設。一是完善村級治理考覈機制。建立社會治理鎮(街道)、村(社區)“捆綁式”考覈制。轄區內發生重大矛盾糾紛、集體性事件等,不僅要追究村委(社區)班子相關負責人的責任,也要追究鎮(街道)分管領導幹部的責任,如駐村、聯村幹部、安全小網格長、具體工程項目的經辦領導等,把維穩壓力層層分解到基層。二是探索村級調解隊伍專職化建設。爲了避免村級治保調解隊伍因換屆選舉導致的不穩定性,可以借鑑村計生專幹的經驗做法,設立村綜治專幹,加大經費保障及“以獎代補”等措施,鼓勵村級綜治專幹紮根基層,充分發揮他們在化解矛盾糾紛中的作用。三是深化“兩網”融合。科學整合基層社會治理各類網格,因地制宜配備網格長、專兼職網格員,全面落實工作職責,形成基層社會治理“一張網”網格體系。統籌推進社會治理綜合指揮平臺與綜治視聯網平臺建設,進一步健全信息採集、事件處理流轉、公衆參與、信息數據運用等各項機制。

(二)加強重點人員的管理。一是加強信訪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定期梳理轄區信訪基本類型,有針對性地邀請發改、人力社保、國土、法院等相關人員對信訪工作人員開展具體業務培訓。二是善用法治方式解決信訪難題。引用司法確認制度依法終結信訪案件,借鑑先進地區的經驗做法,在信訪案件的處置中,在滿足信訪人員合理訴求讓其簽署息訪承諾書時,爲了防止其反悔引入人民調解協議司法確認制度。同時,加大對無理、違法的非訪行爲的打擊處理力度。三是正視特殊羣體的歷史遺留問題。針對民辦教師、電影放映員、農嫁居對象戶等特殊羣體,可通過深入走訪調研,梳理他們的訴求,制定出臺相應的政策或有針對性地提出意見建議。四是引進重點人員管控系統。借鑑先進的經驗,基於“大數據”研究開發專門的重點人員管控系統,通過與手機號碼、身份證號碼、銀行賬號等綁定,建立重點人員實時動態信息檔案,通過不同數據模型靈活實現對重點人員的等級預警管理,有針對性地採取措施,更好地維護社會治安。

(三)全面加強社會治理創新。一是科學組建隊伍。根據專職平安巡防隊伍佔實有人口1.5‰、義務平安巡防隊伍佔8%等標準,可依託黨員先鋒指數管理平臺等載體,逐步建立巡防隊伍考覈機制。在市級層面要注重統籌、因地制宜,區分重點鎮(街道)與非重點鎮(街道)、重點村與非重點村。二是突出社會化防範。進一步健全立體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調動社會各界主動參與治安防範,拓寬平安創建領域,深入推進平安鎮(街道)、平安村居(社區)、平安單位(企業)、平安工程、平安市場、平安校園、平安家庭等創建活動,豐富創建內容,提升創建層次。三是努力提升羣衆獲得感。針對影響羣衆安全感的突出問題,適時組織開展集中專項整治行動。如集中整治黃賭毒等治安亂象,重點打擊暴力犯罪等,力促羣衆社會治安滿意度提升。

標籤:基層 穩控 對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