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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婦女維權與信訪工作的實踐與思考(精選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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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婦女維權與信訪工作的實踐與思考(精選多篇)
第一篇:農村婦女維權與信訪工作的實踐與思考第二篇:農村婦女維權與信訪工作的實踐與思考第三篇:婦女維權工作的實踐與思考第四篇:婦女維權工作的實踐與思考第五篇:婦女維權工作的實踐與思考更多相關範文

正文

第一篇:農村婦女維權與信訪工作的實踐與思考

婦女權益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中所規定的六項權益:包括婦女的政治權、勞動權、財產權、人身權、文化教育權以及婚姻家庭權利,婦聯履行的所有職能,都是圍繞維護婦女這六個方面的權益而設定的,維護婦女權益是婦聯組織永恆的主題。

一、熱點、難點問題

近幾年來,在婦女維權與信訪工作實踐中,所面臨的一些熱點問題,總結起來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離婚婦女經濟權利維護難。由於大多數婦女婚後隨丈夫居住,離婚時走出家門的多數是婦女,因爲她們不擁有產權。所以,在離婚案件中,有部分婦女並不是因爲婚姻還能維持而不同意離婚,而是確實顧慮離婚後自己生活無着落。

(二)家庭暴力案例多。多年來,家庭暴力一直是婦女維權中不可忽視的主要內容。究其家庭暴力產生的原因有多方面:(1)是婚姻質量較低,夫妻雙方相互調節適應能力差,缺乏應有的理性和法律意識,從而導致暴務行爲的發生;(2)一些人員在處理家庭糾紛的過程中,認爲家庭暴力是家庭瑣事或夫妻私事,致使施暴者很少受到制裁,也無(更多文章請關注:)形助長了家庭暴力事件的增長。(3)是在一些案例中,家庭暴力既是婚變的原因,也成爲施暴者達到離婚目的的手段。(4)家庭暴力取證難,家庭暴力大多發生在家庭內部,具有隱蔽性的特點,而許多婦女受到傷害時,沒有及時取證,或難以取證,訴訟中當對方不承認時,就無法舉證,往往在離婚判決時得不到法律有力的保護。(5)對於不起訴離婚或法院不判決離婚的受害婦女要想得到施暴者的賠禮道歉、停止侵害的保證和經濟上的賠償就顯得相當困難。

(三)非婚同居問題。在我國現行法律中沒有明確禁止同居問題,雖然《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對於包養情人的做出了處分規定,這對於嚴肅行政機關紀律,規範行政機關公務人員的行爲有一定警示作用但在現實生活中,在農村家庭中,一些同居者法律意識不強,他們放任自流,由此引發非婚同居未婚先孕、非婚生子女撫養等社會問題增多。

(四)贍養、撫養問題。一些無經濟來源的老年婦女,因得不到婦女的贍養權或是丈夫對她的撫養權而陷入生活困難,她們居於種種原因,不願通過訴訟解決問題,反覆求助於婦聯,成爲婦聯信訪工作的又一難點。

(五)婦女人身權益受侵害現象不容忽視。涉及人身權益方面案件,雖然在信訪中所佔比例不高,但後果嚴重,社會影響大。除了一般人身權益保護案外,故意傷害、姦淫幼女、xx等惡性案件也有個別發生。

(六)雖然基層婦聯組織在調處基層矛盾糾紛中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同時也碰到了一些具體的問題:(1)問題家庭的排查難以到位。一是家庭矛盾糾紛大多被家庭成員視爲家庭隱私,不願意向外人泄露,也不願讓外人干預。二是日趨淡薄的鄰里情使一些矛盾糾紛愈演愈烈,甚至釀成悲劇。三是流動人羣居住的不穩定因素也給問題家庭的排查帶來了困難。(2)一些矛盾糾紛的調解難以到位。一是缺乏調解的權威性。與司法專職調解人員相比,婦女調解員大多由基層婦聯幹部或婦女工作志願者擔任,無論從隊伍的整體業務技能,還是羣衆威信來看,都還有一定的差距。二是缺乏有效的調解手段。基層婦女矛盾糾紛調解員接受培訓的機會少,對方針政策的領會、法律法規的知曉、調解技巧的把握以及調查方法的適應還不能熟練地運用到調解工作中去,僅憑老一套說教效果已不十分明顯。三是缺乏經費支撐。調解工作需要的通訊費、交通費、誤工費等沒有支出來源,制約了工作的正常開展。

二、對策、建議

(一)修改完善相關法律,源頭維護婦女合法權益

1、制定防治家庭暴力的單行法。針對家庭暴力問題較爲突出的問題,有必要通過國家立法程序制定專門的家庭暴力防治法。明確界定家庭暴力的概念,規定有關機關在防治家庭暴力中的權責範圍,對家庭暴力的受害人提供社會求助和訴訟支持;對於達不到《刑法》和《治安管理處罰法》最低懲處標準的家庭暴力行爲作出處罰規定;規定家庭暴力預防性措施;建立受害婦女兒童保護中心等配套服務設施,儘早推動全國婦女兒童維權基金的實施。

2、制定《實施〈婦女權益保障法〉辦法》。作爲維護婦女權益的重要法律,《婦女權益保障法》的規定過於原則,缺乏可操作性,難以起實現立法的預期目的。雖然法律賦予了婦女在權益受到侵害時可選擇的三條救濟途徑,即司法途徑、行政途徑和向婦聯等有關組織投訴等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途徑。但目前我國司法救濟的成本過高,令很多婦女望而卻步,沒能充分發揮其應有作用,因此,制定《實施〈婦女權益保障法〉辦法》,細化法律法規有關操作程序,法律責任等方面的規定出臺,使得法律對當事人真正的威懾力,顯得尤爲迫切。

(二)落實社會保障制度,擴大社會保障面

1、加大勞動監察力度。落實婦職工勞動保護規定,保護婦女在工作場所的人身安全和健康,預防和及時糾正各種侵害婦女勞動權益的行爲。特別針對用人單位隨意要求僱員超時加班、隨意剋扣或拖欠工資等嚴重侵害外來婦女權利的事件,要清查到底,維護外來婦女的合法權利。

2、加大對外來婦女的法律幫助與援助。外來婦女作爲一個特殊的弱勢羣體,她們文化水平低,收入微薄,又缺乏法律觀念,在法律援助問題上容易被忽視,

因此需要進一步調動社會積極力量,參與到對外來婦女的法律援助中來,幫助外來婦女維護其權益。不僅爲外來婦女講解《婚姻法》、《婦女權益保障法》等,使她們能夠明瞭自己依法享有的各方面的權利,提高她們的法律意識,鼓勵她們大膽地運用法律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走出困境。

3、努力提高婦女綜合素質。婦女的素質決定着她們的生存狀態。婦女收入水平的提高有賴於勞動力價值的提高,其未來發展取決於婦女的人生自我設計及其努力。一是有計劃地培訓婦女的勞動技能,增強她們的社會生存能力和再就業能力。二是開設各種文化課程補習班、增設閱報欄數量、建立圖書閱覽室,鼓勵、組織婦女羣衆學習醫學保健常識、基本法律知識,既方便她們及時便捷地知悉全國和國際的重要信息,豐富精神文化生活,又提高婦女羣衆的綜合素質

(三)加強婦聯維訪幹部培訓,努力提高婦女依法維權工作水平

1、健全維權信訪幹部培訓制度,提高婦聯幹部的維權能力和水平。根據全國婦聯和省婦聯加大對信訪幹部培訓力度的要求,婦聯組織要不定期加強對婦聯信訪幹部培訓,提高婦聯信訪幹部素質和工作水平。同時要爭取信訪部門的支持,按照“層層抓培訓,一級負責一級”的原則,大力加強對維權信訪幹部的培訓力度,努力實現信訪崗前培訓、崗位定期培訓等,並不斷拓展培訓內容,創新培訓方法。進一步擴大全國婦聯“玫琳凱反家庭暴力熱線”和全國統一維權熱線的試點。

2、進一步完善維權工作目標管理考覈制度。把信訪工作作爲維權目標考覈的重點內容,把抓信訪工作的實績,列爲考覈的重要指標,對在信訪工作中有突出貢獻的部門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各級婦聯要爭取財政部門和信訪部門的支持,加大對信訪工作的資金的投入,將信訪工作經費專項單列預算,要妥善解決基層婦聯維權信訪專職幹部的崗位津貼,保障信訪工作的正常開展。

3、加強信息報表設置的科學性和可操作性,適時修改信訪報表。完善維權信訪信息通報制度,對信訪信息進行認真收集、彙總分析和定期上報,研究信訪趨勢,爲領導決策提供準確、及時的參與。對信訪中的熱點難點問題,婦聯要發揮民主參與、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職能,加強與信訪工作部門及政府各職能部門的聯繫與協調,立足於服務婦女羣衆、解決實際問題,尤其是要抓住一些具有一定典型性、確屬侵害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的、應當解決卻遲遲得不到關注或解決的重大案件,充分利用行政、法律和輿論等手段,爭取黨政領導重視,爭取信訪等部門的支持,推動案件的最終辦結,從而帶動熱點問題的解決。

第二篇:農村婦女維權與信訪工作的實踐與思考

婦女權益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中所規定的六項權益:包括婦女的政治權、勞動權、財產權、人身權、文化教育權以及婚姻家庭權利,婦聯履行的所有職能,都是圍繞維護婦女這六個方面的權益而設定的,維護婦女權益是婦聯組織永恆的主題。

一、熱點、難點問題

近幾年來,在婦女維權與信訪工作實踐中,所面臨的一些熱點問題,總結起來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離婚婦女經濟權利維護難。由於大多數婦女婚後隨丈夫居住,離婚時走出家門的多數是婦女,因爲她們不擁有產權。所以,在離婚案件中,有部分婦女並不是因爲婚姻還能維持而不同意離婚,而是確實顧慮離婚後自己生活無着落。

(三)非婚同居問題。在我國現行法律中沒有明確禁止同居問題,雖然《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對於包養情人的做出了處分規定,這對於嚴肅行政機關紀律,規範行政機關公務人員的行爲有一定警示作用但在現實生活中,在農村家庭中,一些同居者法律意識不強,他們放任自流,由此引發非婚同居未婚先孕、非婚生子女撫養等社會問題增多。

(四)贍養、撫養問題。一些無經濟來源的老年婦女,因得不到婦女的贍養權或是丈夫對她的撫養權而陷入生活困難,她們居於種種原因,不願通過訴訟解決問題,反覆求助於婦聯,成爲婦聯信訪工作的又一難點。

(五)婦女人身權益受侵害現象不容忽視。涉及人身權益方面案件,雖然在信訪中所佔比例不高,但後果嚴重,社會影響大。除了一般人身權益保護案外,故意傷害、姦淫幼女、強姦等惡性案件也有個別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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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對策、建議

(一)修改完善相關法律,源頭維護婦女合法權益

1、制定防治家庭暴力的單行法。針對家庭暴力問題較爲突出的問題,有必要通過國家立法程序制定專門的家庭暴力防治法。明確界定家庭暴力的概念,規定有關機關在防治家庭暴力中的權責範圍,對家庭暴力的受害人提供社會求助和訴訟支持;對於達不到《刑法》和《治安管理處罰法》最低懲處標準的家庭暴力行爲作出處罰規定;規定家庭暴力預防性措施;建立受害婦女兒童保護中心等配套服務設施,儘早推動全國婦女兒童維權基金的實施。

2、制定《實施〈婦女權益保障法〉辦法》。作爲維護婦女權益的重要法律,《婦女權益保障法》的規定過於原則,缺乏可操作性,難以起實現立法的預期目的。雖然法律賦予了婦女在權益受到侵害時可選擇的三條救濟途徑,即司法途徑、行政途徑和向婦聯等有關組織投訴等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途徑。但目前我國司法救濟的成本過高,令很多婦女望而卻步,沒能充分發揮其應有作用,因此,制定《實施〈婦女權益保障法〉辦法》,細化法律法規有關操作程序,法律責任等方面的規定出臺,使得法律對當事人真正的威懾力,顯得尤爲迫切。

(二)落實社會保障制度,擴大社會保障面

2、加大對外來婦女的法律幫助與援助。外來婦女作爲一個特殊的弱勢羣體,她們文化水平低,收入微薄,又缺乏法律觀念,在法律援助問題上容易被忽視,因此需要進一步調動社會積極力量,參與到對外來婦女的法律援助中來,幫助外來婦女維護其權益。不僅爲外來婦女講解《婚姻法》、《婦女權益保障法》等,使她們能夠明瞭自己依法享有的各方面的權利,提高她們的法律意識,鼓勵她們大膽地運用法律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走出困境。

3、努力提高婦女綜合素質。婦女的素質決定着她們的生存狀態。婦女收入水平的提高有賴於勞動力價值的提高,其未來發展取決於婦女的人生自我設計及其努力。一是有計劃地培訓婦女的勞動技能,增強她們的社會生存能力和再就業能力。二是開設各種文化課程補習班、增設閱報欄數量、建立圖書閱覽室,鼓勵、組織婦女羣衆學習醫學保健常識、基本法律知識,既方便她們及時便捷地知悉全國和國際的重要信息,豐富精神文化生活,又提高婦女羣衆的綜合素質

(三)加強婦聯維訪幹部培訓,努力提高婦女依法維權工作水平

1、健全維權信訪幹部培訓制度,提高婦聯幹部的維權能力和水平。根據全國婦聯和省婦聯加大對信訪幹部培訓力度的要求,婦聯組織要不定期加強對婦聯信訪幹部培訓,提高婦聯信訪幹部素質和工作水平。同時要爭取信訪部門的支持,按照“層層抓培訓,一級負責一級”的原則,大力加強對維權信訪幹部的培訓力度,努力實現信訪崗前培訓、崗位定期培訓等,並不斷拓展培訓內容,創新培訓方法。進一步擴大全國婦聯“玫琳凱反家庭暴力熱線”和全國統一維權熱線的試點。

2、進一步完善維權工作目標管理考覈制度。把信訪工作作爲維權目標考覈的重點內容,把抓信訪工作的實績,列爲考覈的重要指標,對在信訪工作中有突出貢獻的部門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各級婦聯要爭取財政部門和信訪部門的支持,加大對信訪工作的資金的投入,將信訪工作經費專項單列預算,要妥善解決基層婦聯維權信訪專職幹部的崗位津貼,保障信訪工作的正常開展。

3、加強信息報表設置的科學性和可操作性,適時修改信訪報表。完善維權信訪信息通報制度,對信訪信息進行認真收集、彙總分析和定期上報,研究信訪趨勢,爲領導決策提供準確、及時的參與。對信訪中的熱點難點問題,婦聯要發揮民主參與、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職能,加強與信訪工作部門及政府各職能部門的聯繫與協調,立足於服務婦女羣衆、解決實際問題,尤其是要抓住一些具有一定典型性、確屬侵害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的、應當解決卻遲遲得不到關注或解決的重大案件,充分利用行政、法律和輿論等手段,爭取黨政領導重視,爭取信訪等部門的支持,推動案件的最終辦結,從而帶動熱點問題的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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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婦女維權工作的實踐與思考

隨着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社會利益的不斷調整,婦聯維權從內容到形式都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如何順應社會的變革,提升婦女維權的水準,是婦聯組織面臨的一項新課題。近年來,通過對婦女維權工作的不斷探索,找準了宏觀維權和微觀維權、婦聯職能維權和社會維權的結合點,堅持以發展落實維權,以維權促進發展的工作理念,發揮社會維權優勢,提高婦聯維權的效能,有力地促進了社會的穩定與安寧。但是,不難看出,婦女的合法權益時有侵害,婦女的合法利益時無保障,有待於有關部門進一步探討和研究、思考與解決。一、 整合力量,積極維護婦女的合法權益婦女維權工作涉及到社會的方方面面,僅靠婦聯幹部這個單一羣體的力量是遠遠不夠的。從過去的工作實踐中看,婦女權益的維護必須要注重整合社會資源,變“單打”爲“雙打”,不斷壯大維權隊伍,把婦女維權工作觸角直接延伸到政府各職能部門,增強各部門領導的維權意識,密切部門之間的聯繫,共同研究解決婦女權益中的重大問題,積極促進維權手段法制化。需要推薦具有較高政治素質,有一定理論水平和法律專業知識、長期從事婦女工作、熱心爲婦女服務的同志擔任人民陪審員,利用她們的合法身份,在參與庭審中引導當事人合理舉證,爲當事人代言,有效維護婦女羣衆的合法權益。成立由公、檢、法、司以及羣衆團體等組成的維權聯席會,共同爲弱勢婦女羣體提供法律援助,既降低維權成本,又提高維權工作的專業化程度。健全婦女法律援助網絡,婦女聯席會議制度,加強特邀陪審員隊伍建設,完善社區法律援助志願者隊伍,將婦女維權工作納入法制建設軌道。強化宣傳,優化社會環境是做好婦女維權工作的重要手段。在各方面、各層次加強普法宣傳教育,重點宣傳《婚姻法》、《婦女權益保~》、《勞動法》等,積極開展家庭學法競賽、女法官送法進社區、“不讓毒品進我家”、“爭創零家庭暴力社區”承諾簽字等活動,增強居民知法、守法觀念和依法維權的能力。通過加大宣傳力度,擴大宣傳內容,豐富宣傳手段,推動全社會進一步形成尊重婦女、維護婦女合法權益的良好氛圍。各有關部門充分認識維權工作的重要性,從全面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來認識維護婦女合法權益的時代意義,加強領導,做到機構建立、領導到位、認識到位。能找準維權工作與中心工作的結合點,及時解決維權工作中的熱點、難點問題,大量侵權案件得到有效處理,有效地維護社會的穩定。婦女權益的問題時時刻刻都在發生,光靠婦聯部門的每日接待是不夠的。既變“坐等上門”爲“主動登門”,要利用各種機會和渠道維護婦女合法權益。一是“借會代言”,提升維權層次。抓住人大、政協會議諫言獻策的有利時機,牽頭髮動人大女代表和政協女委員會的優勢,推動黨委和政府制定或完善有關政策法規。二是“借媒體代言”,擴大維權影響。藉助媒體的輻射和教育功能,通過報紙、電視等形式,宣傳婦女維權的意義,在報刊上登載依法維權、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預防女性犯罪方面的典型案例。三是“借事代言”,強化維權效果。積極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配合公安、司法部門開展打拐禁娼、拒毒防毒工作,如去女子監獄、女子戒毒所、女“qqq”轉化~等處看望失足婦女,建立幫教小組,及時跟蹤幫教,爲推進改革、穩定大局做出積極貢獻。二、查找問題,尋求保障婦女合法權益的途徑1、男女平等問題。法律上的男女平等到現實中的男女平等,婦女的政治權利、經濟地位、教育機會、發展環境和法律保護等合法權益的實現是一個漫長而曲折的歷史進程,受經濟和社會發展水平的制約,以及幾千年封建意識和傳統觀念的影響,加上婦女自身素質及舊價值觀的影響,男女不平等的現象仍然存在。特別是外來人口中婦女自我保護和自我防範意識較差,法制觀念相對薄弱。2、婦女受侵害問題。家庭暴力是危及婦女婚姻家庭權益的主要問題。婚外戀、包二奶、第三者插足是引發夫妻矛盾、導致家庭暴力的主要原因。拐賣婦女兒童、強姦、賣淫嫖娼等違法犯罪活動屢打不絕,屢禁不止;因家庭暴力引發的離婚案件仍佔一定的比例,婦女在離婚案件中仍處於弱勢。3、教育問題。隨着九年義務教育的普及和“春蕾計劃”的實施,女性的受教育程度得到一定的提高。但由於“春蕾計劃”有一定的侷限性,女性在受到高中、乃至大專以上教育的女性遠遠不如男子。4、經費問題。近年來,由於財政吃緊,造成維權經費嚴重缺乏,婦聯維權工作的對象多數是弱勢羣體,尤其是這些婦女的素質低下、幫扶難度大,加之受組織性質、 職能所限,以及傳統觀念的制約,婦聯協調各部門開展維權工作存在一定的障礙。5、人員問題。各級婦聯組織沒有從事維權工作的專職、專業人員,大大的減弱了基層婦女組織的活力,進而影響到基層婦聯維權工作的開展。三、積極探索和思考,切實維護婦女的合法權益維護婦女的合法權益是一項複雜的社會系統工程,任重道遠。要用科學發展觀積極探索和思考婦女合法權益維護的有效途徑,以統一思想認識爲着力點,組織領導到位,營造濃厚的維權工作氛圍;以務求實效爲出發點,方法措施到位,開展紮實有效的維權工作;以完善制度爲落腳點,維權機制到位,努力提升維權工作水平。1、轉變工作機制,形成維權工作的社會化格局婦聯組織是維護婦女權益的代表,首先要由說服教育式的婦聯獨家維權向依法維護的社會維權轉變。婦女的權益涉及社會的方方面面,婦聯要走出自己的圍城,拿起法律武器,充分利用各級人大、政協、政府等各方面力量,爭取和依靠黨和政府及人大、政協的支持,善於協調各職能部門和社會團體的力量,建立各職能部門聯席會議制度,解決維權問題,實現維權工作社會化,形成社會化維權大格局。2、建立維權網絡,形成新時期維權新體系維權工作的創新,不僅僅是需要出臺一些新的法律、法規、

第四篇:婦女維權工作的實踐與思考

隨着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社會利益的不斷調整,婦聯維權從內容到形式都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如何順應社會的變革,提升婦女維權的水準,是婦聯組織面臨的一項新課題。近年來,通過對婦女維權工作的不斷探索,找準了宏觀維權和微觀維權、婦聯職能維權和社會維權的結合點,堅持以發展落實維權,以維權促進發展的工作理念,發揮社會維權優勢,提高婦聯維權的效能,有力地促進了社會的穩定與安寧。但是,不難看出,婦女的合法權益時有侵害,婦女的合法利益時無保障,有待於有關部門進一步探討和研究、思考與解決。一、 整合力量,積極維護婦女的合法權益婦女維權工作涉及到社會的方方面面,僅靠婦聯幹部這個單一羣體的力量是遠遠不夠的。從過去的工作實踐中看,婦女權益的維護必須要注重整合社會資源,變“單打”爲“雙打”,不斷壯大維權隊伍,把婦女維權工作觸角直接延伸到政府各職能部門,增強各部門領導的維權意識,密切部門之間的聯繫,共同研究解決婦女權益中的重大問題,積極促進維權手段法制化。需要推薦具有較高政治素質,有一定理論水平和法律專業知識、長期從事婦女工作、熱心爲婦女服務的同志擔任人民陪審員,利用她們的合法身份,在參與庭審中引導當事人合理舉證,爲當事人代言,有效維護婦女羣衆的合法權益。成立由公、檢、法、司以及羣衆團體等組成的維權聯席會,共同爲弱勢婦女羣體提供法律援助,既降低維權成本,又提高維權工作的專業化程度。健全婦女法律援助網絡,婦女聯席會議制度,加強特邀陪審員隊伍建設,完善社區法律援助志願者隊伍,將婦女維權工作納入法制建設軌道。強化宣傳,優化社會環境是做好婦女維權工作的重要手段。在各方面、各層次加強普法宣傳教育,重點宣傳《婚姻法》、《婦女權益保護法》、《勞動法》等,積極開展家庭學法競賽、女法官送法進社區、“不讓毒品進我家”、“爭創零家庭暴力社區”承諾簽字等活動,增強居民知法、守法觀念和依法維權的能力。通過加大宣傳力度,擴大宣傳內容,豐富宣傳手段,推動全社會進一步形成尊重婦女、維護婦女合法權益的良好氛圍。各有關部門充分認識維權工作的重要性,從全面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來認識維護婦女合法權益的時代意義,加強領導,做到機構建立、領導到位、認識到位。能找準維權工作與中心工作的結合點,及時解決維權工作中的熱點、難點問題,大量侵權案件得到有效處理,有效地維護社會的穩定。婦女權益的問題時時刻刻都在發生,光靠婦聯部門的每日接待是不夠的。既變“坐等上門”爲“主動登門”,要利用各種機會和渠道維護婦女合法權益。一是“借會代言”,提升維權層次。抓住人大、政協會議諫言獻策的有利時機,牽頭髮動人大女代表和政協女委員會的優勢,推動黨委和政府制定或完善有關政策法規。二是“借媒體代言”,擴大維權影響。藉助媒體的輻射和教育功能,通過報紙、電視等形式,宣傳婦女維權的意義,在報刊上登載依法維權、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預防女性犯罪方面的典型案例。三是“借事代言”,強化維權效果。積極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配合公安、司法部門開展打拐禁娼、拒毒防毒工作,如去女子監獄、女子戒毒所、女“flg”轉化學習班等處看望失足婦女,建立幫教小組,及時跟蹤幫教,爲推進改革、穩定大局做出積極貢獻。二、查找問題,尋求保障婦女合法權益的途徑1、男女平等問題。法律上的男女平等到現實中的男女平等,婦女的政治權利、經濟地位、教育機會、發展環境和法律保護等合法權益的實現是一個漫長而曲折的歷史進程,受經濟和社會發展水平的制約,以及幾千年封建意識和傳統觀念的影響,加上婦女自身素質及舊價值觀的影響,男女不平等的現象仍然存在。特別是外來人口中婦女自我保護和自我防範意識較差,法制觀念相對薄弱。2、婦女受侵害問題。家庭暴力是危及婦女婚姻家庭權益的主要問題。婚外戀、包二奶、第三者插足是引發夫妻矛盾、導致家庭暴力的主要原因。拐賣婦女兒童、強姦、賣淫嫖娼等違法犯罪活動屢打不絕,屢禁不止;因家庭暴力引發的離婚案件仍佔一定的比例,婦女在離婚案件中仍處於弱勢。3、教育問題。隨着九年義務教育的普及和“春蕾計劃”的實施,女性的受教育程度得到一定的提高。但由於“春蕾計劃”有一定的侷限性,女性在受到高中、乃至大專以上教育的女性遠遠不如男子。4、經費問題。近年來,由於財政吃緊,造成維權經費嚴重缺乏,婦聯維權工作的對象多數是弱勢羣體,尤其是這些婦女的素質低下、幫扶難度大,加之受組織性質、 職能所限,以及傳統觀念的制約,婦聯協調各部門開展維權工作存在一定的障礙。5、人員問題。各級婦聯組織沒有從事維權工作的專職、專業人員,大大的減弱了基層婦女組織的活力,進而影響到基層婦聯維權工作的開展。三、積極探索和思考,切實維護婦女的合法權益維護婦女的合法權益是一項複雜的社會系統工程,任重道遠。要用

科學發展觀積極探索和思考婦女合法權益維護的有效途徑,以統一思想認識爲着力點,組織領導到位,營造濃厚的維權工作氛圍;以務求實效爲出發點,方法措施到位,開展紮實有效的維權工作;以完善制度爲落腳點,維權機制到位,努力提升維權工作水平。1、轉變工作機制,形成維權工作的社會化格局婦聯組織是維護婦女權益的代表,首先要由說服教育式的婦聯獨家維權向依法維護的社會維權轉變。婦女的權益涉及社會的方方面面,婦聯要走出自己的圍城,拿起法律武器,充分利用各級人大、政協、政府等各方面力量,爭取和依靠黨和政府及人大、政協的支持,善於協調各職能部門和社會團體的力量,建立各職能部門聯席會議制度,解決維權問題,實現維權工作社會化,形成社會化維權大格局。2、建立維權網絡,形成新時期維權新體系維權工作的創新,不僅僅是需要出臺一些新的法律、法規、政策等,更重要的是需要通過健全維權網絡,將信訪維權工作進一步落到實處。那麼,要建立怎樣的維權網絡,才能更好地維權。本人認爲:(1)、建立健全信息網絡。發揮各級婦聯組織信訪接待員的作用,及時掌握婦女的傾向問題,進行深入的調查研究,做好信息的反饋。以便及時掌握婦女權益動向,爭取超前維權,爲領導決策和立法提高依據。(2)、建立健全服務網絡。打破婦聯坐等婦女來訪的傳統方法,設立婦女法律、心理諮詢熱線電話等,組織婦聯幹部和有關方面的專家值班,解答婦女提出的問題,目的是讓婦女能夠不出家門就能方便快捷地解決問題,消除心理障礙。(3)、建立健全法律保護網絡。與基層人民法院配合健全婦女維權合議庭,組織人民陪審員和特邀陪審員,參加案件的審理。在法院中建立女子法庭或維權法庭等。充分發揮法律援助機構的作用。爲因經濟困難打不起官司的婦女服務,讓她們在法律公正的保護下生活和工作。(4)、建立健全社會救助網絡。首先與公安部門配合,成立家庭暴力報警中心、社區暴力投訴站,使家庭暴力事件有人管,並及時得以解決。其次是成立婦女救助中心,解決受害婦女無處棲身、流落街頭的問題。(5)、建立健全婦女幫教網絡。與綜合治理辦配合對失足、犯罪婦女進行幫教,與看守所、監獄、禁毒所等聯合,設立幫教信箱,逐一落實幫教人員,尤其是那些沒有人探視的婦女,逐一登記,連續幫教,讓這些人走向社會不再重新犯罪,營造穩定的社會環境。(6)、建立健全維權監督網絡。與人大、政協配合,對婦女權益的突出問題提出議案、提案,調動社會團體、新聞媒體等力量進行監督。目的是使關於婦女權益的法律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總之,只有創新維權工作機制,拓寬維權渠道,建立法制化、社會化的維權網絡,整合社會資源,依靠社會力量,齊抓共管,形成維權工作合力,纔能有效維護婦女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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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婦女維權工作的實踐與思考

隨着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社會利益的不斷調整,婦聯維權從內容到形式都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如何順應社會的變革,提升婦女維權的水準,是婦聯組織面臨的一項新課題。近年來,通過對婦女維權工作的不斷探索,找準了宏觀維權和微觀維權、婦聯職能維權和社會維權的結合點,堅持以發展落實維權,以維權促進發展的工作理念,發揮社會維權優勢,提高婦聯維權的效能,

有力地促進了社會的穩定與安寧。但是,不難看出,婦女的合法權益時有侵害,婦女的合法利益時無保障,有待於有關部門進一步探討和研究、思考與解決。一、整合力量,積極維護婦女的合法權益婦女維權工作涉及到社會的方方面面,僅靠婦聯幹部這個單一羣體的力量是遠遠不夠的。從過去的工作實踐中看,婦女權益的維護必須要注重整合社會資源,變“單打”爲“雙打”,不斷壯大維權隊伍,把婦女維權工作觸角直接延伸到政府各職能部門,增強各部門領導的維權意識,密切部門之間的聯繫,共同研究解決婦女權益中的重大問題,積極促進維權手段法制化。需要推薦具有較高政治素質,有一定理論水平和法律專業知識、長期從事婦女工作、熱心爲婦女服務的同志擔任人民陪審員,利用她們的合法身份,在參與庭審中引導當事人合理舉證,爲當事人代言,有效維護婦女羣衆的合法權益。成立由公、檢、法、司以及羣衆團體等組成的維權聯席會,共同爲弱勢婦女羣體提供法律援助,既降低維權成本,又提高維權工作的專業化程度。健全婦女法律援助網絡,婦女聯席會議制度,加強特邀陪審員隊伍建設,完善社區法律援助志願者隊伍,將婦女維權工作納入法制建設軌道。強化宣傳,優化社會環境是做好婦女維權工作的重要手段。在各方面、各層次加強普法宣傳教育,重點宣傳《婚姻法》、《婦女權益保護法》、《勞動法》等,積極開展家庭學法競賽、女法官送法進社區、“不讓毒品進我家”、“爭創零家庭暴力社區”承諾簽字等活動,增強居民知法、守法觀念和依法維權的能力。通過加大宣傳力度,擴大宣傳內容,豐富宣傳手段,推動全社會進一步形成尊重婦女、維護婦女合法權益的良好氛圍。各有關部門充分認識維權工作的重要性,從全面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來認識維護婦女合法權益的時代意義,加強領導,做到機構建立、領導到位、認識到位。能找準維權工作與中心工作的結合點,及時解決維權工作中的熱點、難點問題,大量侵權案件得到有效處理,有效地維護社會的穩定。婦女權益的問題時時刻刻都在發生,光靠婦聯部門的每日接待是不夠的。既變“坐等上門”爲“主動登門”,要利用各種機會和渠道維護婦女合法權益。一是“借會代言”,提升維權層次。抓住人大、政協會議諫言獻策的有利時機,牽頭髮動人大女代表和政協女委員會的優勢,推動黨委和政府制定或完善有關政策法規。二是“借媒體代言”,擴大維權影響。藉助媒體的輻射和教育功能,通過報紙、電視等形式,宣傳婦女維權的意義,在報刊上登載依法維權、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預防女性犯罪方面的典型案例。三是“借事代言”,強化維權效果。積極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配合公安、司法部門開展打拐禁娼、拒毒防毒工作,如去女子監獄、女子戒毒所、女“法輪功”轉化學習班等處看望失足婦女,建立幫教小組,及時跟蹤幫教,爲推進改革、穩定大局做出積極貢獻。二、查找問題,尋求保障婦女合法權益的途徑1、男女平等問題。法律上的男女平等到現實中的男女平等,婦女的政治權利、經濟地位、教育機會、發展環境和法律保護等合法權益的實現是一個漫長而曲折的歷史進程,受經濟和社會發展水平的制約,以及幾千年封建意識和傳統觀念的影響,加上婦女自身素質及舊價值觀的影響,男女不平等的現象仍然存在。特別是外來人口中婦女自我保護和自我防範意識較差,法制觀念相對薄弱。2、婦女受侵害問題。家庭暴力是危及婦女婚姻家庭權益的主要問題。婚外戀、包二奶、第三者插足是引發夫妻矛盾、導致家庭暴力的主要原因。拐賣婦女兒童、強姦、賣淫嫖娼等違法犯罪活動屢打不絕,屢禁不止;因家庭暴力引發的離婚案件仍佔一定的比例,婦女在離婚案件中仍處於弱勢。3、教育問題。隨着九年義務教育的普及和“春蕾計劃”的實施,女性的受教育程度得到一定的提高。但由於“春蕾計劃”有一定的侷限性,女性在受到高中、乃至大專以上教育的女性遠遠不如男子。4、經費問題。近年來,由於財政吃緊,造成維權經費嚴重缺乏,婦聯維權工作的對象多數是弱勢羣體,尤其是這些婦女的素質低下、幫扶難度大,加之受組織性質、職能所限,以及傳統觀念的制約,婦聯協調各部門開展維權工作存在一定的障礙。5、人員問題。各級婦聯組織沒有從事維權工作的專職、專業人員,大大的減弱了基層婦女組織的活力,進而影響到基層婦聯維權工作的開展。三、積極探索和思考,切實維護婦女的合法權益維護婦女的合法權益是一項複雜的社會系統工程,任重道遠。要用科學發展觀積極探索和思考婦女合法權益維護的有效途徑,以統一思想認識爲着力點,組織領導到位,營造濃厚的維權工作氛圍;以務

求實效爲出發點,方法措施到位,開展紮實有效的維權工作;以完善制度爲落腳點,維權機制到位,努力提升維權工作水平。1、轉變工作機制,形成維權工作的社會化格局婦聯組織是維護婦女權益的代表,首先要由說服教育式的婦聯獨家維權向依法維護的社會維權轉變。婦女的權益涉及社會的方方面面,婦聯要走出自己的圍城,拿起法律武器,充分利用各級人大、政協、政

府等各方面力量,爭取和依靠黨和政府及人大、政協的支持,善於協調各職能部門和社會團體的力量,建立各職能部門聯席會議制度,解決維權問題,實現維權工作社會化,形成社會化維權大格局。2、建立維權網絡,形成新時期維權新體系維權工作的創新,不僅僅是需要出臺一些新的法律、法規、政策等,更重要的是需要通過健全維權網絡,將信訪維權工作進一步落到實處。那麼,要建立怎樣的維權網絡,才能更好地維權。本人認爲:(1)、建立健全信息網絡。發揮各級婦聯組織信訪接待員的作用,及時掌握婦女的傾向問題,進行深入的調查研究,做好信息的反饋。以便及時掌握婦女權益動向,爭取超前維權,爲領導決策和立法提高依據。(2)、建立健全服務網絡。打破婦聯坐等婦女來訪的傳統方法,設立婦女法律、心理諮詢熱線電話等,組織婦聯幹部和有關方面的專家值班,解答婦女提出的問題,目的是讓婦女能夠不出家門就能方便快捷地解決問題,消除心理障礙。(3)、建立健全法律保護網絡。與基層人民法院配合健全婦女維權合議庭,組織人民陪審員和特邀陪審員,參加案件的審理。在法院中建立女子法庭或維權法庭等。充分發揮法律援助機構的作用。爲因經濟困難打不起官司的婦女服務,讓她們在法律公正的保護下生活和工作。(4)、建立健全社會救助網絡。首先與公安部門配合,成立家庭暴力報警中心、社區暴力投訴站,使家庭暴力事件有人管,並及時得以解決。其次是成立婦女救助中心,解決受害婦女無處棲身、流落街頭的問題。(5)、建立健全婦女幫教網絡。與綜合治理辦配合對失足、犯罪婦女進行幫教,與看守所、監獄、禁毒所等聯合,設立幫教信箱,逐一落實幫教人員,尤其是那些沒有人探視的婦女,逐一登記,連續幫教,讓這些人走向社會不再重新犯罪,營造穩定的社會環境。(6)、建立健全維權監督網絡。與人大、政協配合,對婦女權益的突出問題提出議案、提案,調動社會團體、新聞媒體等力量進行監督。目的是使關於婦女權益的法律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總之,只有創新維權工作機制,拓寬維權渠道,建立法制化、社會化的維權網絡,整合社會資源,依靠社會力量,齊抓共管,形成維權工作合力,纔能有效維護婦女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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