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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供銷社改革與發展工作淺析

基層供銷社改革與發展工作淺析

基層供銷社改革與發展工作淺析

汪清縣供銷合作社聯合社 孫佰文

基層供銷社是供銷合作社生存發展的根基、經營服務的終端、聯繫農民的紐帶,直接體現農民合作經濟組織性質和爲“三農”服務宗旨,其實力和工作狀況直接關係供銷社的形象和生存基礎。當前,基層供銷社普遍存在實力相對較薄弱、體制不靈活、發展後勁不足等問題,爲了切實發揮基層供銷社在帶領農民進入市場、建立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推進新農村建設中的重要作用,以科學發展觀爲統領,踐行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增強基層供銷社實力、競爭力和服務本領,現結合我在汪清縣供銷社的工作實際,就新形勢下基層供銷社改革發展談一些粗淺的認識和看法。

  一、新時期基層供銷社的基本功能和定位

(一)新時期基層供銷社應成爲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的主力軍。汪清縣基層社網點佈局基本上保持完好,現有基層社12個,村級分社10個,資產總額1000多萬元,資產佔有面積1.5萬平方米。其中,資產在100萬以上的基層社有四個,分別是天橋嶺、大興溝、春陽、羅子溝。

以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爲中心的農村經濟改革,極大調動了農民的生產積極性,但家庭經營本身具有分散、保守、高風險等侷限性,依託基層社建設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統一向農民提供農資、農技、農機、農信服務,開展防治病蟲害、農產品加工、收購等產前、產中、產後系列化服務,引領農民進入市場,爲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注入活力,從而提高農民的組織化程度,實現節本增效,助農增收。同時,建設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也是基層社生存發展的重要途徑。基層社具有紮根農村、熟悉農民、貼進農業的天然優勢,完全可以在建立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中大有作爲併發揮主力軍作用,不斷髮展壯大供銷社的經濟基礎,擴大供銷社的社會影響。

(二)新時期基層供銷社應成爲農村合作經濟的組織者。汪清縣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是由供銷社牽頭組織實施的,2007年7月《農民專業合作社法》頒佈實施,截止2013年末,汪清縣專業合作社發展到473戶,帶動農戶2.6萬戶,專業農場88家。千家萬戶的小生產由於規模小,缺乏規範,生產成本相對較高,抗擊市場風險的能力較差,與千變萬化的大市場難以有效對接,在市場競爭中難以制勝。幾年來,汪清縣社依據全縣主導產業和資源優勢,幫助農民組建了糧食加工、木耳、中藥材、紅松果仁、食用菌、葵花、養殖、農機等專業合作社,對增加農民收入,促進農業生產發揮了積極作用。基層供銷社要通過牽頭領辦、參股控股、提供服務等多種途徑大力興辦專業合作社和專業農場,把當地種植、養殖、加工大戶、農戶吸納到合作社中來,真正與農民結成利益共同體,不斷拓展供銷社的生存發展空間。

(三)新時期基層供銷社應成爲農村現代流通體系的建設者。遍佈城鄉的經營網絡是供銷社服務“三農”的有效載體,基層供銷社要通過實施“萬村千鄉”市場工程和“新網工程”,加快資源整合,對傳統的經營網絡實施脫胎換骨的改造,着力構建農村新型流通網絡體系,並將現代經營業態引入農村,爲農民放心、安全、便捷消費提供有力保障。近年來,汪清縣各鄉鎮、村屯建立起了140多家農家店,並依託商貿城整改項目工程,建立物流配送中心,同時設立了四個鄉級配送站,輻射九個鄉鎮,2009年又在基層社全面開展農業生產資料配送中心網絡建設項目,構建了爲廣大農村送科技、送農資、送農藥、送化肥、送商品的現代農村流通和服務體系。

(四)新時期基層供銷社應成爲農村社區文化和新農村建設的參與者。建設綜合服務中心是供銷社服務新農村的重要內容。基層社要充分利用現有的場地資源、農家店,加大投入,爲不同層次的農民提供精神文化生活的需要,建立集消費購物、文化娛樂、公益服務爲一體的綜合服務中心,使農民自娛自樂、陶冶情操,更好地參與和服務新農村建設。

二、新時期基層供銷社的發展模式

基層社的改革與發展沒有統一的模式,我認爲總的原則是因地、因社制宜,採取多種形式,改造與新建並舉,緊緊圍繞新農村建設這條主線,突出創新發展這一要點,以爲“三農”服務爲宗旨,以市場經濟爲取向,以開放辦社爲途徑,充分發揮自身優勢,從農村現代商品流通、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等方面着力構建“四位一體”農村綜合服務體系,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農村繁榮作出新貢獻。

1、參與新農村建設,打造爲農服務的載體。基層社要抓住新農村建設的機遇,積極推進現代農業建設,搞好農業生產資料、農民生活資料供應,並根據現代農業的發展,不斷拓展了農業發展空間,使農業從傳統的生產領域向農副產品加工、農副產品銷售、農業休閒、旅遊延伸,千方百計增加農民收入。基層社還要通過改造重組,大力創建農村綜合服務站,建立經營連鎖、功能齊全、服務優質、管理規範、形象良好、效益明顯的農村社區綜合服務中心,爲廣大農民羣衆提供全方位、零距離的服務,提高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2、構建現代流通網絡,打造商品經營的實體。基層供銷社要緊緊抓住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的重要機遇,大力整合網絡資源,加快推進農村商品市場連鎖配送現代經營方式,打造助農增收網絡平臺。加強聯合與合作,採取改造、改組、社會加盟等形式,組建農資、食鹽、煙花爆竹、日用消費品、農副產品、再生資源回收配送站,實施商品的連鎖經營和統一配送,加快推進現代化經營業態的發展。

3、推進農業產業化,打造合作經濟聯合體。基層社是供銷系統的基礎,是實踐爲農服務宗旨的重要組織平臺。按照合作經濟的形式改造重組基層社,按照現代企業制度和現代產權制度的要求管理基層社。在重組的基礎上,堅持分類指導,不斷探索基層社發展新路子,不斷夯實基層社組織基礎,不斷豐富基層社服務內涵。積極鼓勵引導,大力發展農業主導產業和特色農副產品爲基礎的各類專業合作經濟組織,主動承擔起組織引導和服務的責任,通過領辦、參與創辦各類農民專業合作社,引導農民進入市場,探索“基層社+專業合作社+農戶+市場”的發展路子。

4、增強創新發展能力,打造開放辦社新體系。當前,基層社基礎比較薄弱,資金、人才都比較缺乏,開放辦社是加速壯大發展基層社的一條重要途徑。基層社要充分利用好社內社外兩種資源,大力吸納社會資源爲社所用,積極推進組織開放、產權開放、管理開放、人才開放,提高基層社經營能力和管理水平,增強基層社的活力與發展能力。通過開放辦社,爲基層社建立一定的經濟基礎,增強創新發展能力,在促進農業產業化進程中發揮應有的作用。

5、加強基層社項目建設的能力。近幾年,供銷社通過爭取資金,在基層社大力開展項目建設,取得較好的效果和成績,基層社的主要項目有:糧食精加工和包裝、農副產品加工等,通過項目建設,促進了基層供銷社的發展,提高了供銷社的地位和影響力。

  三、基層供銷社組織體制和內部機制創新

落實科學發展觀,關鍵在於創新。長期以來,由於基層社體制僵化、機制不活,致使發展緩慢,大部分規模小、實力弱、不規範、服務帶動能力不強,嚴重製約着供銷社事業改革發展步伐,加快基層社組織體制和經營機制創新已迫在眉睫、勢在必行。

(一)以機制創新激活基層社。體制機制是基層社活力之源,過去,由於基層社體制呆板、活力不足,干與不幹一個樣,幹好幹壞一個樣,基層社幹部職工責任意識不強,負盈不負虧,出工不出力,造成了虧空和損失。針對現狀,在基層社開展經營方式的改變,創新資產運營模式,獨立經營覈算,使基層社實行自收自支,自負盈虧。

(二)以專業社拉動基層社。專業社是連接農民的“粘合劑”、優勢產業的“助推器”、農產品銷售的“信息港”、農民增收的“領頭雁”,通過領辦、聯辦、合辦專業合作社、農產品專業協會等新型合作經濟組織來改造現有的基層社,把發展農村合作經濟組織作爲基層社服務“三農”的突破口,以市場爲導向,以利益爲紐帶,引導農民進市場,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以專業社量的擴大到質的提升,拉動基層社快速發展。

(三)以連鎖配送帶動基層社。連鎖經營是零售業發展的方向,基層社可以通過連鎖配送進行資源整合,重新構建新型經營網絡,佔領農村商品流通主體地位。2009年,我社在全系統大力實施了連鎖配送經營的改造,在12個基層社建立了40個鄉鎮連鎖配送中心,增強基層社實力、活力、競爭力,帶動基層社全面發展。

(四)以招商引資壯大基層社。對有經營設施和場地的基層社,以招商引資方式對基層社加以改造,注入新型血液,新型經營模式,搶佔市場和擴大經營。

(五)以盤活資產統領基層社。盤活資產是基層社生存與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基礎性和根本性的方法。爲確保資產的保值增值,明確規定基層社資產由縣社統一管理,統一調配,實行一體化運行,同時加強對基層社的公章、資金的監管,實行報告制、審批制、監管制,力爭從源頭上預防資產流失,確保資產、資金使用的安全性、有效性。

(六)以招聘能人經營基層社。縱觀多年基層社建設的實踐,選好一個懂經營、善管理的帶頭人至關重要。通過公開招聘,引進新型的經營管理模式,爲基層供銷社發展走出一條新路。

四、基層社的困難和問題

基層社改革改制後,雖然有一定的發展,但存在的困難與問題還很多。汪清縣基層社在縣社的具體指導下,取得很大的工作成績,2008年,雞冠、春陽供銷社被評爲全省“百強基層社”, 延邊天綠農產品專業合作社、汪清縣東新富康林產品專業合作社、汪清縣大興溝水稻專業合作社被授予吉林省百強專業合作社榮譽稱號,在看到成績的同時,我們也深刻認識到了還存在很多問題和不足,原因是供銷社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過渡期間,對市場經濟的不斷髮展變化情況認識不足,思想解放程度不夠,具體有如下幾點:

一是經濟實力普遍不足。在基層社改制中,企業實行職工身份置換、支付經濟補償金,因而消耗了大量的財力、物力。大部分基層商業網點在轉制中用於職工身份的置換,部分進行公開拍賣變現資產支付職工補償金,而留存的一些資產大部分屬中、低檔次的資產,資產回報率還比較低。同時,原有的一些經營上的優勢項目,也受到資金、市場放開等影響受到萎縮。目前,有相當一部分基層社經濟狀況還十分困難,難以實現收支平衡。

二是一些遺留問題還很多。基層社改制後,雖然企業包袱減輕了,但一些遺留問題還很多。在改制中,政策規定不予置換身份,但需企業承擔費用的人員開支還相當大,像傷殘軍人、工傷人員、遺屬等,給企業帶來了沉重的經濟負擔,並且這些費用仍有逐年增長的趨勢。

三是資金的短缺嚴重地制約了基層社的發展,在開展項目建設、土特產品收購、資產改造等方面,資金問題都成爲了制約發展的瓶頸,在已經開展的項目建設上,由於資金的不足,項目也難以做大、做強。

四是農業生產資料配送網絡還不健全,不能覆蓋全縣200個行政村,還無法滿足全縣種植的需求。

五是“新網工程”開展程度不夠,主要是日用消費品超市和綜合服務中心建設不夠,還不能滿足農村日益提高的消費需求,同時,受金融危機的影響,再生資源回收工作基本處於停滯狀態。

六是在開展項目建設和土特產品加工方面還缺少專業的科技人才。

五、幾個思考和探討的問題

(一)、基層供銷社應怎樣進行改革

(1)基層社的改革不能當作單純的企業進行改革。因爲基層社與一般企業不同,基層社既有企業的職能,也承擔一些政府的職能,如果單純按一般企業進行改革,就不能稱爲供銷社,也沒有存在的必要。但基層社改革,也不能單純按原有的農民合作經濟組織進行定位,隨着時代發展、形勢變化,其定位應不斷與國際合作組織相銜接,並賦予基層社以新的時代內容。

(2)現在不少地方按公司法,將基層社改造和新建爲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企業,這只是一種權宜之計,並不能完全代替原來的基層社,也不能真正承擔起供銷社的職責和任務。其原因:改革只是僅按單純的企業來進行改革,簡單化地將公司制企業替代供銷社,而爲農服務職責與職能卻未能納入。

(3)改制後的新型基層供銷社應該是以服務“三農”爲宗旨,承擔政府爲三農服務工作職責,吸收農民羣衆直接參與,按股份合作制形式進行管理的農村經濟、服務組織。

(二)、如何建立維護和實現農民利益的長效機制

(1)要建立健全農村工作的組織管理機構,其組成成員,既要有政府部門、供銷社與基層供銷社參與,也要由農民代表共同參與。

(2)要深化爲農綜合服務社及農村社區服務中心建設,堅持供銷社與農村組織聯合共建,逐步實現經濟利益、社會服務一體化。

(3)要大力發展專業合作社,供銷社要積極牽頭、領辦,並要由鬆散型向緊密型發展。同時,要加快培育農村經紀人隊伍,更好地爲農村產前、產中、產後提供服務。

(三)、如何發揮好縣級社與基層社各自的作用

(1)縣級社應該是一個基層社的聯合社。縣級供銷社作爲政府的一個部門,在管理基層社和社屬企業的同時,還承擔着部分政府的職能,在涉農領域與農業局有交叉又有聯繫,應在政策上給予明確。基層供銷社作爲一般企業運作,同時也要更好地承擔起爲農服務工作職能。

(2)縣級社應堅持指導、協調、管理爲主,並運作好政府下達的爲農服務實事工程等項目。基層社應抓好具體經營、服務、管理工作的落實,參與“三農”工作,及時反映農民羣衆的意見與要求,同時要積極參與聯合社的管理。

(3)基層社以資產爲股份入股專業合作社或專業農場,使基層社成爲供銷社經營的前頭陣地和橋頭堡,爲供銷社發展注入新的經營模式和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