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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開職工訴求新渠道 促進企業和諧發展

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要“增強羣衆工作本領,創新羣衆工作體制機制和方式方法,推動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羣團組織增強政治性、先進性、羣衆性,發揮聯繫羣衆的橋樑紐帶作用,組織動員廣大人民羣衆堅定不移跟黨走。”,黨的十八大報告也指出,要“健全勞動標準體系和勞動關係協調機制,加強勞動保障監察和爭議調解仲裁,構建和諧勞動關係”,要“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建立健全黨和政府主導的維護羣衆權益機制,完善信訪制度,完善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聯動的工作體系,暢通和規範羣衆訴求表達、利益協調、權益保障渠道”。因此工會對於職工訴求要廣開渠道,積極探索,多方瞭解,全面掌握,積極協調,合理解決,以此推動工會工作創新發展,促進企業和諧發展。

廣開職工訴求新渠道  促進企業和諧發展

一、探索職工訴求新途徑的意義

在新形勢下,職工隊伍的基本構成、思想意識、價值取向、道德觀念等等方面都出現了多元化、複雜化,同時產生訂立勞動合同、薪資分配、工資增長、勞動保護、學習培訓、晉升發展、人性管理、話語權、知情權等多種形式的訴求。面對廣大職工羣衆的訴求和期待,作爲工會要立足於黨政所望、社會所需、職工所求、工會所能,創新思路、強化措施,堅持職工維權服務工作在鞏固中求提高,在發展中求突破,把“有困難找工會”的口號落到實處,做到團結、凝聚和穩定廣大職工羣衆,彰顯新形勢下工會組織的積極作爲,打造工會服務的新亮點,從而對推動工會工作創新發展,促進企業轉型升級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二、職工訴求原因分析

1、企業民主管理制度不完善、制度落實不徹底,信息傳遞不暢通。

企業相應的職工代表大會制度、議事制度、薪酬制度等各項制度還不完善,在制度落實過程中存在議程不規範、籌備不充分的現象,職工代表還不能充分履職發揮應有的宣傳職能。職工羣衆在消息不暢、情況不明、道聽途說的情況下,思想和情緒上容易產生較大的波動。

2、職工訴求機制尚不健全,工作方式有待於進一步改善。

職工訴求機制目的在於保障職工通過合法正當的途徑和方式,表達訴求,以此維護和實現自身的合法權益。但實際工作中,職工表達訴求渠道並非完全暢通。在市場經濟下,企業爲了謀求利潤最大化,企業的管理制度特別是薪酬制度尚不健全,容易引發職工對企業管理制度的不滿,並引發各種經濟矛盾。部分管理幹部不能深入基層,認真聽取職工的心聲,不能及時瞭解民意,及時解決職工羣衆的利益訴求。

3、工會工作機制亟需改變,工會沒有真正做到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

理論上,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工會依法獨立開展工作,但現實中工會主席及工會幹部都由企業任命選聘,其工資、福利待遇都由企業承擔,因此就不由自主地站在企業一邊。當員工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時,工會不能積極協調勞動關係,維護職工勞動權益;不能依照法律規定組織職工參與本單位的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不能經常聽取和反映職工的意見和要求;不能及時關心職工的生活,幫助職工解決困難,全心全意爲職工服務等等問題。企業侵犯職工利益,違反職工代表大會制度和其它民主管理制度時,工會不能積極糾正、保障職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的權利;企業違反集體合同,侵犯職工勞動權益時,工會未依法要求企業承擔責任等等。

4、職工思想觀念保守抑或受社會不良思潮的影響,對社會形勢缺乏深入認識。

企業的升級轉型和高速發展對職工提出新的要求,部分職工羣衆不能適應新的局勢,平時不注意學習,思想觀念落後,思維方式甚至還停留在傳統的經濟時代,加之對工會的職責不瞭解,出現訴求不知如何求助,因此容易產生不穩定情緒,“見火就着”。甚至個別職工受不良思想影響,對訴求渠道和方式存在片面認識,認爲只有上訪、集體上訪才能解決問題;有的受到他人的教唆和利用,出現上訪、鬧訪、纏訪的現象。

三、工會在解決職工訴求途徑方面的探索

1、要完善訴求表達平臺,充分尊重職工民主管理權益。

作爲工會要充分發揮職工代表大會的作用,企業的經營行爲要做到民主、公開,讓職工羣衆積極參與監督和管理。不斷加強制度完善力度,形成順暢的溝通交流機制,使職工與企業之間始終有良好的溝通平臺。要推動企業建立和完善充分尊重職工民主管理權益的制度,如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制度,使職工的民主權利得到充分的尊重。

2、深入調查,掌握情況,進一步完善勞動關係矛盾預警機制。

爲防止各類影響穩定問題的發生,及時掌握各種具有傾向性、苗頭性的問題,加強信息的採集、分析、研判和報送工作,形成信息報送機制。深入企業、深入職工,及時瞭解和掌握職工生產生活狀況和勞動關係動態,特別是在臨近重大活動、重要節假日、社會敏感期開展重點排查,摸清真實情況,努力做好化解工作,力爭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職工羣體性事件的發生,形成矛盾糾紛排查機制。明確規定對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重視不到位、處理不到位,造成負面影響、嚴重後果甚至引起羣體性越級上訪事件的,將追究直接責任人和分管領導的責任,形成責任追究機制。

3、俯下身子,主動下沉,加強溝通,貼近基層職工。

一是工會領導幹部要堅持公開接訪,定期瞭解、解決職工訴求;二是工會幹部要主動約訪,不斷推進信訪工作重心下移、關口前移,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層、把問題解決在萌芽。堅持做到工會幹部不定期約見有訴求的職工,瞭解訴求情況,特別是針對職工的羣體訴求、重點訴求,要及時處理,有效化解矛盾。三是工會幹部要積極下訪,變職工上訪爲工會幹部下訪,不斷深化“面對面、心貼心、實打實,服務職工在基層”。

4、加強網絡訴求表達渠道的建設,拓寬渠道傾聽職工呼聲。

隨着網絡信息化的高速發展,工會要因勢利導,構建與職工信息交流的各種網絡信息化平臺,積極探索“互聯網+工會”的新途徑,要充分運用工會論壇、QQ羣、微信羣、職工服務熱線、職工服務中心、局域網、俱樂部等等宣傳陣地作爲溝通交流手段,多渠道全方位瞭解職工訴求;也可以通過開闢工會法律服務維權網站或工會微信公衆號維權版塊,對職工訴求進行專題研究和解決。

5、多措並舉,促進企業勞動關係和諧發展。

一是藉助“和諧企業創建”推進工會服務工作。以創建和諧企業活動爲契機,堅持“服務爲中心”的理念和“促進企業和諧發展、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的原則,切實以解決影響和諧企業創建的問題爲突破口,進一步建立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二是藉助“工資集體協商”推進工會服務工作。把職工參與貫穿集體協商始終,工會要廣泛深入地開展意願調查,通過座談、走訪、問卷、網上徵詢等多種形式瞭解職工訴求,並注意加強不同職工羣體不同權益需求的磋商、協調、平衡,力爭準確聚焦職工集中反映的問題,同時通過聘請專職律師到企業進行專業知識和談判技巧指導,解決企業“不敢協商、不願協商、不會協商”的問題。三是藉助“普法宣傳”推進工會維權工作。把普法宣傳活動與國家憲法日活動相結合;與“尊法守法·攜手築夢”服務農民工法治宣傳服務活動相結合;與“律師進基層·服務職工在身邊”活動相結合,在廣大職工羣衆中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法律宣傳教育活動,加強《工會法》、《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公司法》等法律的貫徹學習,並由工會邀請專業律師深入基層爲廣大職工羣衆宣講法律知識、開展法律講座、提供法律諮詢和法律援助等服務活動,讓職工方便快捷地接受免費的法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