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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幹部績效考覈辦法(精品多篇)

村幹部績效考覈辦法(精品多篇)

村幹部績效考覈辦法 篇一

爲進一步加強幹部管理,嚴肅幹部紀律,在全鎮形成團結、奮進、廉潔、務實、高效的良好工作氛圍,促進各項工作落實,經鎮黨委研究,特制定本辦法。

一、鎮幹部管理制度

(一)工作制度

1、按時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和曠工。辦公室每週不定期抽查至少一次,凡抽查每遲到或早退一次年終考覈時扣0.2分,扣50元;曠工一天扣100元,並在年底考覈時扣1分(所扣資金於年終考覈獎金中扣除)。

2、工作人員須接受分管領導的工作安排,並認真搞好自己的業務,業務工作被縣以上部門通報批評的,扣部門相關工作人員年終考覈獎500元。

3、上班時間不準打牌,不準做工作以外的私事,發現一次扣年終考覈獎100元,並在年底考覈時扣1分。

4、上班時間堅守工作崗位,除下村、開會、出差外,一律到辦公室辦公。鎮幹部進城辦理業務工作須向分管領導報告,並同時報辦公室備案,否則作爲早退處理。

5、工作及紀律被縣級以上通報批評的,扣500元年終考覈獎,並在年底考覈時扣2分,取消評先評優資格。

(二)會議制度

1、週一例會制度。每週星期一9時30分在政府會議室召開工作例會,聽取幹部彙報上週工作開展情況和本週工作安排,包村幹部彙報包村工作,聽取黨委、政府工作的安排部署。辦公室負責嚴格考勤,做好會議記錄。

2、按要求參加相關會議,凡遲到或早退一次年終考覈時扣0.2分,遲到扣年終考覈獎50元,缺席扣0.5分,扣年終考覈獎金100元。

3、遵守會場紀律,手機調爲振動,不隨意走動,嚴禁會議期間吸菸,凡違反會場紀律者扣年終考覈獎20元/次。

(三)請銷假制度

工作人員因事不能來上班的,1天以內向辦公室主任和分管領導書面請假,同時報辦公室備案。2天及以上必須書面經辦公室主任和分管領導同意後,報書記或鎮長簽字同意,請假條交辦公室留存。病假需有醫院證明。因急事假條後補。所有請假須同時報鎮辦公室備案,凡不報辦公室備案和無故不假者,作爲曠工處理,鎮辦公室負責請銷假登記。

(四)學習制度

1、加強政治理論和業務知識學習,用鄧小平理論和科學發展觀的思想武裝頭腦,在思想、組織、行動上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堅持“週一”鎮幹部學習制度,每週一組織鎮幹部學習上級有關文件,學習有關政策,每名幹部都要有專門的學習記錄,全年不得少於2篇學習心得。

3、堅持黨委中心組學習制度,黨委中心組學習時間視情況而定,全年不少於4次。

4、會上做到手勤、口勤、形成良好的會風,開會必須帶筆記,並做好記錄。

(五)座班、值班制度

每班由黨政領導帶班,對曠工、遲到人員報黨委辦和紀委處理。對未請假而不值班的人員發現一人次,扣年終獎50元,年終考覈扣0.5分;凡被縣級或縣級以上督查通報的,不在崗人員,寫出書面檢查,扣年終考覈獎金300元,年終考覈扣分1分,並由紀檢監察部門處理。

(六)聯繫村制度

聯繫村幹部負責該村全部業務,對民事糾紛調解堅持“三三”制原則,如調解確有難度,需交鎮上調解的,聯繫村幹部必須參與調解,幹部不參與的,扣年終考覈獎金50元,年底考覈扣0.2分。穩定、安全、計生等工作以單項考覈爲準。

(七)財務制度

1、嚴格實行鎮長“一隻筆”,所有開支前應向主要領導彙報,徵得同意後,方可開支。

2、倡導勤儉節約,嚴禁大吃大喝、鋪張浪費。

3、除在定點的餐飲店接待和相關分管領導、辦公室等指定人員外,不得在外面掛賬。每次開支,原則上自己先墊支,3天之內憑票報銷。

4、重大開支和重大資金(2000元以上)安排鬚經鎮黨委集體研究決定方可簽字報銷。

(八)後勤管理制度

1、鎮政府機關內部應經常打掃,隨時保持清潔。各辦公室和部門負責本區域的衛生清潔。

2、鎮幹部在用電、用水上要例行節約。辦公室的用電設施要隨時檢查,人離開時關掉一切電源。

3、材料打印管理。首先要保證黨委、政府的材料打印;不得在外私設打印點,需要在外打印的須事先請示,否則不予報帳。

4、物業管理。

(1)辦公用品管理。凡需購買辦公用品必須先請示,領導同意後再由分管後勤的領導統一購買,私自購買不予報銷。

(2)耗品管理,全部耗品由辦公室統一集中購買。

(3)所有公家的桌凳、財物不得私自搬進自己寢室,更不準拿回家和私自送人,否則將加倍在年終獎金中扣回,並嚴肅處理。

(九)首問責任制

羣衆到政府詢問的第一名幹部作爲首問責任人,該幹部應肩負起爲當事人服務的職責,確保當事人滿意。屬自己業務或分管的,應及時給予辦理,不能立即辦理的,應向當事人說明情況;不屬於自己業務範圍的,應帶到辦理該項業務的辦公室向有關工作人員交涉好。

(十)限時辦結制

羣衆來機關辦事,有關工作人員不得推諉、拖拉,應在規定的期限內給予辦結,因特殊情況需延期的必須向當事人說明理由,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辦的,按紀檢監察部門相關規定追究責任。

(十一)幹部廉政“十不準”制度

一、政治堅定,不準信謠傳謠,煽動鬧事;

二、光明磊落,不準貪賄,腐化墜落;

三、工作紮實,不準虛報浮誇,爭名奪利;

四、接待有度,不準大吃大喝,鋪張浪費;

五、厲行節約,不準公款娛樂,敗壞形象;

六、辦事公道,不準吃拿卡要,徇私枉法;

七、熱忱服務,不準推脫延誤,互相扯皮;

八、艱苦樸素,不準大操大辦,見機斂財;

九、行爲檢點,不準淫穢賭博,吸毒販黃;

十、團結共事,不準陽奉陰違,打擊報復。

二、鄉幹部考覈辦法

(一)目標責任

鎮黨委書記、鎮長爲全鎮經濟社會發展目標決策管理的總責任人,負責目標決策管理,組織落實縣委、縣政府下達的決策目標。副職按照分工負責相關目標決策及實施,各辦公室負責各項業務工作目標的具體實施,項目工作組負責各自項目工作目標責任。

(二)目標管理組織體系

鎮辦公室負責目標管理具體工作,統一制定並分解目標任務,協助黨委政府完成目標管理、監督檢查、管理考評等具體工作。納入目標管理的部門和人員爲目標管理對象。

(三)目標制定的依據

縣委、縣政府下達的各項工作目標任務和重點工作;鎮黨委、政府確定的納入目標考覈內容的中心工作。

(四)目標考覈的內容

1、鎮黨委、政府下達的各項年度工作目標。

2、鎮黨委、政府確定的納入年度目標考覈的中心工作。

(五)目標控制

目標一經下達,原則上不予調整,因其它客觀原因調整的,以下發的通知爲準。目標任務下達後,實行定期和不定期督查通報方式進行管理控制。

(六)目標考評

1、考評方式:在年底,每名幹部根據年初目標寫出自查總結,報鎮黨委辦備案。

2、考評辦法:綜合考評分由基礎分和專項目標得分組成。基礎分100分,其中年終考評80分,分管領導打分20分。

年終考評包括:業務工作(崗位工作任務臺賬)、中心工作、臨時交辦工作。

羣衆評議包括:全體鎮幹部。

3、計分辦法:

(1)年終評議:基礎分爲100分、其中:業務工作(崗位工作任務臺賬)佔80%,中心工作佔10%,臨時工作用佔10%。由黨委負責考覈。

(2)分管領導打分:分管領導根據幹部工作目標任務完成情況以及平時表現情況打分,基礎分爲100分。

(個人考覈得分=年終考評得分×80%+分管領導打分×20%)

4、加分

(1)表彰獎勵。集體或個人得到省委、省政府以上表彰的,加5分。獲市委、市政府和省級部門表彰的,加3分。獲縣委、縣政府和市級部門表彰的,加2分;獲鎮黨委、政府和縣級部門表彰的,加1分。

(2)經驗交流。工作在省級以上進行了經驗交流的,加5分。工作在市級進行了經驗交流的,加3分。工作在縣級進行了經驗交流的,加2分。

(3)項目工作。項目工作按時限完成任務,單項加2分。

(4)重點工作。重點工作按時限完成任務,單項加分3分。

(5)兼職幹部加分。凡兼職的幹部,兼一職加2分。

5、考覈各項得分之和實行上限,最高得分不超過130分,最低不低於70分。

(七)目標獎懲

1、獎勵

(1)等次劃分。考覈等次劃分爲優秀、合格、不合格三個等次。年終考覈得分在80分以上評爲合格等次,得分在80分以下者評爲不合格。凡合格者以實際得分掛鉤縣上目標獎分配,90分以上方能參加評先評優。

(2)設立目標風險抵押獎。凡重點工作,臨時突擊工作,臨時疑難工作,設立目標風險抵押獎。按時限完成任務的,按風險抵押金和獎金1:2的比例發放風險抵押獎,並退還抵押金。未按時限完成任務的,風險抵押金不予退還,年終考覈扣1分/項。

2、處罰

(1)對考覈不達標的目標管理對象不計發目標風險抵押獎。

(2)曠工累計1周以上,病事假累(除產假)計半年以上者不計獎。

(3)年終考評不稱職者不計獎。

(八)非在編人員獎金髮放。

範圍包括:大學生村官、志願者、公益性崗位等人員。

(1)平時各項補助及風險抵押金按在編人員標準規範和發放。

(2)年終目標考覈獎金按在編人員50%比例發放。

拓展:傳統幹部考覈在現代績效管理中的運用

一、傳統的幹部考覈

該國有企業長期以來的幹部考覈一直是借鑑黨政領導幹部考覈評價標準,在考覈方法上,一直採用“德、能、勤、績、廉、學”的考覈標準,把領導幹部分爲“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四個檔次進行評價。由集團公司領導、機關中層管理人員、基層中層管理人員、機關黨支部四個羣體進行測評。測評結果按照以下權重換算:集團公司領導佔35%、機關部門負責人佔20%、所屬單位負責人佔30%、機關黨支部測評結果佔15%。機關部門負責人採取兩種方式進行考覈:一是採取現場測評的方式進行考覈。所有機關部門正職負責人、主持工作的副職全部上臺述職,其他副職按25%的比例由電腦隨機抽取。

參加測評人員對受測評人員進行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四個等級評定。二是機關各黨支部組織召開年度測評會,部門員工採用現場投票的方式,對本支部的機關部門負責人進行測評。參加測評的人員面廣,測評結果也相對公正,爲大家所認同。但隨着時代的發展,專業化要求的提高,原有評價體系的侷限性逐漸顯露出來,集中表現在標準過於單一,過於模糊,無法量化,不能全面、公正、客觀地反映幹部的潛力與工作業績,無法與薪酬激勵機制掛鉤。

二、現代績效考覈

現代績效考覈是對員工在一個時期內的工作好壞的評價,是針對企業中每個員工所承擔的工作,應用各種科學的定性和定量的方法,對員工行爲的實際效果及其對企業的貢獻或價值進行考覈評價,是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的重點內容,更是企業強有力的手段之一。其最大的特點,就是能將個體的績效與企業整體的戰略目標結合起來,將企業的戰略體系落實到每個人頭上,是企業管理者與員工之間的一項管理溝通活動,其結果可以直接影響到薪酬調整、獎金髮放及職務升降等諸多員工的切身利益。筆者所在企業的績效考覈工作是從去年開始的,考覈內容採用KPI(關鍵業績指標)方法進行設置,剛實行的時候自成體系,分爲素質指標與業績指標,其中素質指標占20%,業績指標占80%。第一年試行的結果,發現有一些地方不盡人意,經過對測評結果的仔細調查與分析,發現主要是參加測評的人員總量太小,權重分配不太合理。由此看來績效考覈與幹部考覈各有利弊,如果將二者有機結合,不失爲一種解決問題的好辦法。績效考覈指標是量化的指標,而幹部考覈的結果卻是優秀、稱職、基本稱職或不稱職,如何將幹部考覈的結果量化是該項工作的瓶頸。

三、量化幹部考覈結果

該企業在幹部考覈時運用的四個評價層次中有三個評價層次採用的是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四項指標,而在黨支部測評中所使用的指標爲德、能、勤、績、廉、學,這六個母項下分別有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四個子項,所以首先要將黨支部的測評指標轉化爲與前三個層次相同的指標。經過長期的思考,筆者將德、能、勤、績、廉、學六個母項賦予權重,其中德佔20%,能佔25%,勤佔15%,因爲考慮到績方面主要由績效考覈體現,所以績只賦予了10%的權重,廉佔20%,學佔10%,然後再將所得票數除以總票數乘以權數換算成百分數,從而將黨支部的測評結果轉化爲優秀、稱職、基本稱職與不稱職四項指標。隨後再將前三個層次的得票數也換算成百分數,再將四個層次的百分數進行累加,再給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賦予100、95、85、70的權數,最後得出的結果是一個具體的數值,終於成功地把幹部考覈結果進行了量化。

四、幹部考覈與績效考覈有機結合

將績效考覈中的原有的素質指標中的具體內容取消,僅保留其名稱,具體內容由幹部考覈的結果取而代之,且權重由原來的20%升爲30%,而業績指標的權重由原來的80%降至70%,將2012年與2011年的測評結果按此方法進行測算,發現幹部考覈結果運用於績效考覈對績效考覈的結果起到意想不到的修正效果,以前績效考覈出現的一些異常情況經過幹部考覈結果的修改,得到的有效的改善,從而使最終的測評結果得到了大家的認同,保證了績效考覈工作在國有企業的有序推進。

五、考覈結果的運用

一方面建立健全乾部績效檔案,可以應用到後備幹部隊伍建設、選拔任用、幹部教育、幹部監督等幹部管理工作的各個環節,爲幹部科學管理提供重要的數據依據,“用數據說話,讓管理的藝術更加科學”。將考覈結果作爲衡量後備幹部的一個重要標準,對考覈中達不到優秀的分數的,一般不列爲後備幹部,在後備幹部動態管理中,對經考覈達不到稱職以上等次的,要及時進行調整。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主要包括推薦醞釀、考察和任用階段。在推薦醞釀階段,建立考覈結果與民主推薦幹部相結合的制度,考覈結果不突出,或羣衆對幹部實績認可度較低的幹部,不作爲人選;在考察階段,將考覈結果引入幹部考察結果,加大考覈結果在考察中的分量,運用考覈結果分析幹部德才素質,增強考察人員分析幹部實績的能力;在任用環節,建立“從考覈看德才,憑德才用幹部”的制度,把考覈結果作爲調整領導幹部的重要依據。此外,還可對領導幹部績效進行分析,找出其不足點,從而瞭解幹部教育工作的需求,制定培訓計劃。同時,通過分析個人考覈結果情況,安排調訓或提出自主選學培訓建議,實現有針對性的培訓。實績平平的,要進行批評教育;存在問題傾向的,進行警示;發現問題的,及時糾正。形成能力與業績並重的用人嚮導。爲幹部管理工作提供科學的數據。

除此之外績效考覈結果還可用於工資分配、獎勵設置,專業技術職稱評定等。用績效考覈的結果指導員工工作業績和工作技能的提高,通過發現員工在完成工作過程中的困難和工作技能上的差距,制定有針對性的、合理的員工培訓計劃。其次,在重點關注員工“業績、能力、態度”三方面的綜合考評結果,客觀、公正的反映出員工對公司做出貢獻的大小,以此爲據,將員工的考覈成果與績效薪酬掛鉤,合理分配。同時要注重績效考覈的薪酬量向崗位艱苦的生產一線傾斜,引導員工合理流動,解決國企員工隊伍的結構性矛盾,爲防止國有企業人才流失的問題打下一個良好的基礎。

總之,國企績效考覈是一項涉及面廣、內容複雜、環節繁瑣的系統工程,是一項長期而細緻的工作,出現不同的問題在所難免,只有結合自身企業生產經營的實際情況,針對性地完善好制度,充分發揮績效考覈在國企提高核心競爭力的巨大作用,實現員工與企業和諧發展。

村幹部績效考覈辦法 篇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爲了進一步增強農村基層黨組織的凝聚力、創造力和戰鬥力,加強村班子和村幹部隊伍建設,促進村級管理制度化、規範化,根據中央和省、市委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村班子,指村黨組織、村民委員會;本辦法所稱的村幹部,指村兩委成員,不含上級選派、選聘到村任職的幹部。

第三條 按照分級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縣委組織部負責村班子和村幹部考覈的宏觀指導和檢查督促,鄉鎮黨委具體組織實施,並將考覈結果記入村幹部個人檔案。

第四條 考覈村班子及村幹部,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注重實績、羣衆公認、公開民主、績效掛鉤的原則,堅持全面考覈與重點工作考覈相結合、平時考覈與年度考覈相結合、組織考覈與民主測評相結合,力求科學、全面、準確。

第二章 考覈內容

第五條 鄉鎮黨委每年應組織一次對村班子及成員的全面考覈。考覈分爲平時工作考覈和年度目標任務考覈兩項。村幹部考覈辦法第五條平時工作考覈內容。主要考覈村幹部出勤、請銷假和鄉鎮交辦的重點工作任務完成情況。

第六條 年度目標任務考覈的內容。以村班子及村幹部的創業承諾事項爲主,對村班子的考覈主要圍繞“五個好”標準,對村幹部的考覈側重於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主要內容包括:

1、貫徹落實黨在農村的路線方針政策情況;

2、引導和帶領羣衆調整農業產業結構,積極發展村級集體經濟,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的情況;

3、當年經濟工作目標落實情況;

4、新農村建設和社會事業發展情況;

5、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計劃生育工作情況;

6、精神文明建設情況;

7、黨的建設,包括基層組織建設、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和廉潔自律情況等;

8、上級黨委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第三章 考覈辦法

第七條 對村班子和村幹部的考覈一般在年底進行,並結合村級換屆對村幹部進行屆末考覈。

第八條 每個考覈對象的平時工作考覈,由鄉鎮黨委根據平時掌握的情況,在年終經黨政聯繫會議集體研究後,以百分制進行量化打分。

第九條 村班子和村幹部的年度目標任務考覈分黨員羣衆民主評議和崗位目標量化考覈兩個方面。

第十條 共產黨黨員羣衆民主評議。按照縣委組織部《關於轉發市委組織部<關於進一步健全和完善村(社區)幹部“雙述雙評”工作的意見>的通知》(廣組【2008】63號)要求,對村班子及村幹部個人進行民主測評,再由鄉鎮黨委計算民主評議得分,其計算公式爲:民主評議得分={優秀票數×1十稱職(合格)票數 ×0.8十基本稱職(基本合格)票數×0.6}/總票數× 100。

第十一條 崗位目標考覈量化評分。由各鄉鎮結合自己實際,根據村班子和村幹部年初創業承諾事項,對年度目標任務考覈內容進行分解細化,明確評分標準,年終經黨政聯繫會議集體研究後,以百分制進行量化打分。

第十二條 考覈等次確定。鄉鎮黨委按平時考覈得分佔20%,共產黨黨員羣衆民主評議得分佔30%,崗位目標量化考覈得分佔50%的比例計算出村“兩委”班子和成員的考覈得分,再按考覈得分確定考覈等次。考覈得分以百分制計算,95分及以上的爲優秀,80-95分(含80分)的爲稱職(合格);60-80分(含60分)的爲基本稱職(基本合格),60分以下的爲不稱職(不合格)。

村幹部考覈優秀等次比例不得超過全鄉(鎮)村幹部總數的10%。被評定爲“不合格”的村“兩委”班子,該村幹部不得評爲“優秀”和“稱職”等次。

第十三條 對村班子的考覈,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爲不合格班子:

1、班子內部不團結、嚴重影響工作並經整改沒有明顯改變的;

2、班子集體以權謀私、貪污挪用集體財物等違紀的;

3、工作不主動,措施不得力,計劃生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安全生產工作被“一票否決”,或在重點工作上有重大失誤的;

4、民主測評中,“不合格”票超過三分之一的;

5、其他原因應確定爲不合格的。

第十四條 對村幹部的考覈,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爲不稱職:

1、政治素質較差,在重大政治是()非問題上立場動搖,參加社會非法組織的;

2、業務素質差,難以適應工作崗位要求,不能有效履行職責,工作責任心不強,不能完成年度工作目標任務,或在工作中造成嚴重失誤,受到上級查處或通報批評的;

3、計劃生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安全生產工作被“一票否決”的村的“兩委”主要幹部和分管負責人;

4、違反工作紀律,在開展村務中造成工作被動,損害羣衆利益的;

5、參與賭博、迷信、色情等活動,在羣衆中造成不良影響的;

6、因打架鬥毆、酗酒鬧事、嚴重違反社會公德,造成嚴重後果的;

7、無正當理由拒不服從工作安排,長期不在崗,或無理取鬧,擾亂村正常工作秩序的;

8、在領導班子中鬧無原則糾紛,嚴重影響班子團結,工作作風存在嚴重問題的;

9、有以權謀私行爲,存在不廉潔和其它違紀問題的;

10、本年度內受到黨內嚴重警告以上處分或行政記大過以上處分和違法犯罪的;

11、被評爲不合格班子的村“兩委”主要幹部;

12、民主測評中,不稱職票超過三分之一的;

13、其他原因應確定爲不稱職的。

第四章 結果運用

第十五條 村幹部考覈結果與績效工資掛鉤。村幹部績效工資,根據年度考覈結果,被評爲優秀、稱職、基本稱職的,分別按照《XXXX建立健全村幹部“三位一體”激勵保障機制暫行辦法》(【2008】12號)規定的績效工資平均數的120%、100%、80%發放,年度考覈不稱職的,不享受績效工資。

第十六條 村班子考覈結果與獎懲掛鉤。鄉鎮黨委按照年度考覈結果,對評爲優秀的村班子進行表彰獎勵。對評爲不合格的村班子,由鄉鎮黨委進行集中整頓。

第十七條 對考覈爲優秀的村幹部,優先推薦參加各類先進的評選;對考覈爲基本稱職的村幹部,取消先進的`評選

資格,並指派專人開展談心談話,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對考覈不稱職的村幹部,由鄉鎮主要領導對其進行誡勉談話。村幹部連續兩年被評爲不稱職等次,且經誡勉無明顯改正、羣衆反響強烈的,由鄉鎮勸其自行辭職。經組織勸辭後拒不辭職的,可由鄉鎮作免職處理或依法啓動罷免程序。

第五章 考覈紀律

第十八條 村幹部應自覺接受考覈評議。鄉鎮黨委工作人員應堅持原則,秉公辦事,不得擅自更改考覈評議結果。嚴禁以弄虛作假、拉票等非組織活動干擾和妨礙考覈、評議工作。對違反上述紀律的人員,經鄉鎮黨委查實後,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通報或黨紀政紀處分。造成考覈結果嚴重失實的,由鄉鎮黨委宣佈考覈結果無效。違反考覈紀律的村幹部,當年考覈等次直接確定爲不稱職。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九條 本辦法由縣委組織部負責解釋。各鄉鎮可依據本辦法,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細則。村改居的兩委幹部及其他村自聘人員的考覈可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二十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