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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巡查工作情況的調研與思考(精選多篇)

第一篇:市場巡查工作情況的調研與思考

市場巡查工作情況的調研與思考(精選多篇)

市場巡查工作情況的調研與思考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市場巡查工作就是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以巡迴檢查的形式,定期查驗市場主體的經營資格,規範市場主體的經營行爲,檢查商品質量,受理消費者投訴,調解處理交易糾紛,即時查處商品交易中違法違規行爲的市場監管新方式。但通過調研,目前市場巡查工作還存在一些問題,如何提高市場巡

查工作效能,使之更好的成爲市場監管的強效措施,還需要工商執法人員對這項工作不斷進行完善補充。

一、目前市場巡查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一)市場巡查人員的思想觀念沒有徹底轉變

一是對市場巡查工作的重要性認識不足。部分市場巡查人員把市場巡查工作簡單化、形式化、應付化,甚至閉門造車,自己坐在辦公室裏隨意填寫市場巡查記錄,沒有使市場巡查真正成爲工商執法的重要手段。二是對巡查目的認識不到位。巡查人員認爲巡查的主要目的就是及時處理巡查時發現的問題,而沒有形成對市場主體的違法行爲要做到“事前防範、事中監督、事後治理”這樣的鏈式巡查觀念,也沒有形成把市場巡查工作作爲維護轄區地方經濟秩序穩定、爲消費者排憂解難、爲上級領導部門提供有價值市場信息重要手段的正確理念。三是對巡查的對象認識不更新。一般認爲巡查的重點爲集貿市場、超市、門店等經營主體,而沒有根據新形勢下的新要求,從思想意識上及時地將巡查範圍擴展到如金融單位、公用企業、房地產市場等領域當中。四是對巡查內容認識不深入。表現爲只注重對市場中無照經營、製售假冒僞劣商品等違法行爲的查處,而沒有及時將監管內容延伸到不正當有獎銷售、虛假誤導性宣傳、霸王條款等不正當競爭行爲及限制競爭行爲等更廣闊的執法領域中去。

(二)市場巡查人員的綜合素質還有待提高

一是巡查人員掌握的業務知識不全面。有關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有數百部之多,而巡查人員普遍只熟悉《個體工商戶條例》、《無照經營取締辦法》等常用的法律法規,而對涉及公司企業、商標廣告、格式合同、反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等較爲專業的法律法規不熟悉、不瞭解,因此巡查人員辦理普通違法案件的業務比較熟練,而查處的案件一旦涉及上述特殊類別,承辦起來則顯得心有餘而力不足。二是部分巡查人員的執法技巧不高。監管時憑熱情、憑經驗、憑感覺,巡查辦案時,往往只是單打獨鬥,缺乏發動社會力量發掘案源,缺乏與相關部門的協調聯動,造成對有些經濟違法行爲的打擊缺乏廣度、力度。三是個別巡查人員的法律和紀律意識淡薄。表現爲查辦案件時不依照程序,隨意性大,與相對人談條件,損害了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形象。

(三)市場巡查措施不夠具體

目前基層工商所巡查人員多側重於各種專項性、臨時性執法檢查,日常巡查缺乏具體的、操作性強的方法措施。巡查記錄能簡就簡,不能全面反映市場主體及監管過程信息。導致不能發現存在的問題,或發現了問題未及時糾正,不能有效杜絕違法行爲的反覆出現。

(四)基層部門執法權限不明確

監管模式創新中的一項重要內容就是將執法工作重心下移,該屬於工商所的職權,應授權給基層工商所。但現行的法律、法規、規章明顯不能適應這項要求。主要表現在沒有對工商所的強制措施權作出規定、沒有對縣級工商所行政管理機關委託工商所執法權限作出規定等。

二、通過思考,應採取以下措施,推動市場巡查工作進一步完善

(一)充分認識推行市場巡查工作的重要意義

改革市場監管方式方法,推行市場巡查制,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轉變職能的必然要求,是切實強化市場監管到位的重要手段,是規範市場監管行爲、提高隊伍素質的有效途徑。推行市場巡查工作有利於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及時掌握市場信息,有利於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節省人力、物力和財力,提高市場監管工作效率,降低執法成本。通過推行市場巡查工作,使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市場監管工作中逐步實現由被動式管理向主動式監管轉變,由粗放式管理向集約化管理轉變,從而真正擔負起歷史使命。

(二)樹立科學的巡查理念,創新市場巡查模式

上級機關應結合本地實際,制訂科學、合理的市場巡查工作制度,着力解決工商所市場巡查對象不明確、巡查內容不清楚、巡查工作不到位、巡查責任不落實的問題,全面提高市場巡查工作效能。工商所在日常巡查工作中,必須抓住重點,應集中力量增加對食品、農資、危化品、商標廣告及其它問題易多發、關係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的高風險主體的巡查頻率。基層巡查人員也要開拓思路、調整工作方法,通過合理分類,尋找科學的工作方法落實監管任務,尋找最佳途徑實現監管效果最大化。

(三)注重市場巡查中的文字記錄,爲日常監管提供有力支持

第二篇:市場巡查工作情況的調研與思考

市場巡查工作情況的調研與思考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市場巡查工作就是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以巡迴檢查的形式,定期查驗市場主體的經營資格,規範市場主體的經營行爲,檢查商品質量,受理消費者投訴,調解處理交易糾紛,即時查處商品交易中違法違規行爲的市場監管新方式。但通過調研,目前市場巡查工作還存在一些問題,如何提高市場巡查工作效能,使之更好的成爲市場監管的強效措施,還需要工商執法人員對這項工作不斷進行完善補充。

一、目前市場巡查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一)市場巡查人員的思想觀念沒有徹底轉變

一是對市場巡查工作的重要性認識不足。部分市場巡查人員把市場巡查工作簡單化、形式化、應付化,甚至閉門造車,自己坐在辦公室裏隨意填寫市場巡查記錄,沒有使市場巡查真正成爲工商執法的重要手段。二是對巡查目的認識不到位。巡查人員認爲巡查的主要目的就是及時處理巡查時發現的問題,而沒有形成對市場主體的違法行爲要做到“事前防範、事中監督、事後治理”這樣的鏈式巡查觀念,也沒有形成把市場巡查工作作爲維護轄區地方經濟秩序穩定、爲消費者排憂解難、爲上級領導部門提供有價值市場信息重要手段的正確理念。三是對巡查的對象認識不更新。一般認爲巡查的重點爲集貿市場、超市、門店等經營主體,而沒有根據新形勢下的新要求,從思想意識上及時地將巡查範圍擴展到如金融單位、公用企業、房地產市場等領域當中。四是對巡查內容認識不深入。表現爲只注重對市場中無照經營、製售假冒僞劣商品等違法行爲的查處,而沒有及時將監管內容延伸到不正當有獎銷售、虛假誤導性宣傳、霸王條款等不正當競爭行爲及限制競爭行爲等更廣闊的執法領域中去。

(二)市場巡查人員的綜合素質還有待提高

一是巡查人員掌握的業務知識不全面。有關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有數百部之多,而巡查人員普遍只熟悉《個體工商戶條例》、《無照經營取締辦法》等常用的法律法規,而對涉及公司企業、商標廣告、格式合同、反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等較爲專業的法律法規不熟悉、不瞭解,因此巡查人員辦理普通違法案件的業務比較熟練,而查處的案件一旦涉及上述特殊類別,承辦起來則顯得心有餘而力不足。二是部分巡查人員的執法技巧不高。監管時憑熱情、憑經驗、憑感覺,巡查辦案時,往往只是單打獨鬥,缺乏發動社會力量發掘案源,缺乏與相關部門的協調聯動,造成對有些經濟違法行爲的打擊缺乏廣度、力度。三是個別巡查人員的法律和紀律意識淡薄。表現爲查辦案件時不依照程序,隨意性大,與相對人談條件,損害了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形象。

(三)市場巡查措施不夠具體

目前基層工商所巡查人員多側重於各種專項性、臨時性執法檢查,日常巡查缺乏具體的、操作性強的方法措施。巡查記錄能簡就簡,不能全面反映市場主體及監管過程信息。導致不能發現存在的問題,或發現了問題未及時糾正,不能有效杜絕違法行爲的反覆出現。

(四)基層部門執法權限不明確

監管模式創新中的一項重要內容就是將執法工作重心下移,該屬於工商所的職權,應授權給基層工商所。但現行的法律、法規、規章明顯不能適應這項要求。主要表現在沒有對工商所的強制措施權作出規定、沒有對縣級工商所行政管理機關委託工商所執法權限作出規定等。

二、通過思考,應採取以下措施,推動市場巡查工作進一步完善

(一)充分認識推行市場巡查工作的重要意義

改革市場監管方式方法,推行市場巡查制,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轉變職能的必然要求,是切實強化市場監管到位的重要手段,是規範市場監管行爲、提高隊伍素質的有效途徑。推行市場巡查工作有利於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及時掌握市場信息,有利於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節省人力、物力和財力,提高市場監管工作效率,降低執法成本。通過推行市場巡查工作,使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市場監管工作中逐步實現由被動式管理向主動式監管轉變,由粗放式管理向集約化管理轉變,從而真正擔負起歷史使命。

(二)樹立科學的巡查理念,創新市場巡查模式

上級機關應結合本地實際,制訂科學、合理的市場巡查工作制度,着力解決工商所市場巡查對象不明確、巡查內容不清楚、巡查工作不到位、巡查責任不落實的問題,全面提高市場巡查工作效能。工商所在日常巡查工作中,必須抓住重點,應集中力量增加對食品、農資、危化品、商標廣告及其它問題易多發、關係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的高風險主體的巡查頻率。基層巡查人員也要開拓思路、調整工作方法,通過合理分類,尋找科學的工作方法落實監管任務,尋找最佳途徑實現監管效果最大化。

(三)注重市場巡查中的文字記錄,爲日常監管提供有力支持

在進行市場巡查時,還應注意完善各種文字記錄,如現場檢查筆錄、巡查記錄、行政指導文書等,這項工作看似繁瑣,但卻是監管巡查中必不可少的,它既是工商執法人員實際工作情況的記錄,同時也爲後期監管工作提供了有據可查的線索。做好巡查中的文字記錄,不但可以有效地改進上述問題,而且通過彙總、總結巡查記錄,可以使執法人員發現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時採取措施改正,提高執法效率、降低執法成本。

(四)加強基礎建設,不斷完善市場巡查工作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推行市場巡查工作過程中,要建立和完善各項制度,用制度規範市場巡查的具體內容、考覈標準、工作程序和市場巡查人員的職責。要建立和完善監督機制,公開辦事制度和辦案程序,按受社會和經營者的監督。要按照先培訓後上崗的原則,有計劃有步驟地對市場巡查人員進行培訓,全面提高其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使市場巡查人員具備獨立履行職責的能力。結合實際制定市場巡查工作績效考評辦法,統一考覈指標和管理辦法,對巡查人員進行定期考評。

第三篇:關於提升市場巡查效能的調研與思考

關於提升市場巡查效能的調研與思考

市場巡查是基層工商部門市場監管的基本工作方式,也是履職問責的風險點。??

一、目前市場巡查中存在的突出問題

1.市場巡查認識有待拓展。一是對巡查目的和作用的認識不夠到位。一些巡查人員認爲巡查只是爲了及時發現和處理轄區市場秩序是的問題,對其事前防範、事中監督、事後治理以及爲市場監管提供決策參考信息等目的和作用認識不足。二是對巡查內容認識不夠到位。重要上巡查集貿市場、商場、超市、門店等有形市場及其經營主體,尚未將市場市場巡查延伸到網絡商品交易及服務等市場主體。三是對巡查內容認識不夠到位。侷限於對有形市場中缺斤短兩、製售假冒僞劣商品等違法經營行爲的治理,向發現和治理商業賄賂、不正當有獎銷售、虛假誤導性宣傳、霸王條款等不正當競爭行爲、限制競爭行爲以及地區封鎖、地方保護等隱蔽性更強、監管難度更大的領域拓展延伸不夠。

2.市場巡查措施不夠具體。雖然各地都明確了具體的巡查組、巡查人員、巡查區域,但仍側重於各種專項性、臨時性執法檢查,日常巡查缺乏具體的、操作性強的目標和方向。一些地方的市場巡查仍停留在查處無照經營的層面上,日常食品安全監管、打假治劣、商標廣告監管等還不夠到位。

3.市場巡查記錄流於形式。一些市場巡查人員所做的巡查記錄簡單、隨意,不能有效反映市場主體及市場監管過程、狀態和其他相關信息。有的巡查人員不願攜帶巡查文書表格,記錄能簡則簡;有的平時不記錄,檢查時突出補;有的工商所留存的臺賬,幾乎千篇一律記錄着“正常”。特別是對食品經營者的監督檢查,沒有依法留下符合規定要求、能夠作爲履職和免責依據的“痕跡”。

4.巡查發現和處理問題效能較低。一是“出而不巡”,走馬觀花,不入店,不進場,巡查如巡遊;二是“巡而不查”,簡單地看看證照,翻翻檯賬,發現不了問題;三是“查而不糾”,該糾正的未糾正、能轉爲爲案源的未立案查處;四是“糾而無效”,對發現問題的糾正、處罰只是“蜻蜓點水”,未能達到應有的懲戒效果,杜絕違法行爲的再次發生。

5.市場巡查效果考覈制度有待完善。省局和市局制定的市場巡查規範對市場巡查的內容、頻次、巡查記錄等都規定了明確的考覈辦法,而對巡查效果的考覈,還缺乏科學可行的評價指標、辦法,激勵和約束機制尚不完善。

二、基層反映市場巡查深入推進遇到的困擾因素

1.巡查的責任邊界尚未明確界定。基層市場巡查人員即使按照現有的規範,落實了巡查內容、巡查頻次,完成工作要求,但與“監督履職到位、實現轄區市場有效管控”的目標仍有差距,一旦出現差距,仍有被問責的風險。

2.巡查人員難以全面掌握工商行政管理業務知識。市場巡查是對轄區市場主體、客體和行爲的全面監管,涉及工商業務和方方面面,要求市場巡查全面掌握和應用工商行政管理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截至2014年底,作爲工商部門執法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共有427部,其中,法律104部、行政法規201部、規章122部。此外,湖北工商系統堆滿性文件11部、全省工商系統規範性文件705件。相當部分巡查人員對《公司法》、《個體工商戶條例》、《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等常用的法律法規及相應執法手段比較熟悉,而對其他法律、法規和規章相對生疏或不能熟練掌握、應用。

3.有限的巡查力量與不斷增長的市場主體總量的矛盾日益突出。

三、對提升市場巡查效能的幾點思考

實施市場巡查,應在市場監管的針對性、持續性和效能性上下功夫。

1.以發現問題爲導向,合理確定巡查頻次。應對市場主體、客體、行爲進行綜合和專項的風險分析,在“普遍撒網”的基礎上“重點捉魚”,集中人力、物力和財力,增加對食品、農資、危化品、商標印製及其他問題易發多發、關係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的高風險主體的巡查頻次;相應減少低風險主體的巡查頻次,實行遠距離監管與“有訴即查、舉一

反三”相結合的方式監管。

2.用集合指令的方式,統籌巡查安排。可以考慮在縣級局設立“市場巡查管控中心”,對來自上級業務監管、執法辦案、消費維權、行政指導等各條線的監管指令集成綜合性的巡查指令,下達給工商所執行,讓工商所走出上級多頭髮號施令,基層東一榔頭、西一棒子,疲於應付的困境。

3.以智能系統爲輔助,實現高效巡查。基層反映,現行的巡查記錄模式造成手工現場填寫量很大,巡查後還要二次錄入相應的監管信息化系統,重複勞動、工作量倍增。我們認爲,應妥善處理市場巡查精細化、痕跡化管理與便於操作、利於堅持的關係,儘量化繁爲簡。當前至少需要解決兩個問題,一是在移動狀態下完成“填錄合一”的操作。巡查的工作特點,決定了巡查人員在移動巡迴的狀態下實施監管,客觀上需要藉助可移動的便攜式工作平臺來完成工作。也只有藉助這樣的平臺,才能最大限度地減輕基層監管人員的手工填寫量,市場巡查記錄和系統信息錄入一次完成。二是應有一套“巡查智能輔助系統”。巡查工作模式的設計,不能假設基層監管人員都是全才和精英,而需要一套智能化的監管輔助系統來指導,幫助具有一般監管能力的基層監管人員比較高效地完成監管任務。查什麼、怎麼查,發現問題怎麼辦,應當給基層巡查人員以明確具體的指導和提示。因此,需將現行基層綜合監管平臺向巡查延伸,儘快開發“移動巡查及

智能輔助系統”,爲實施高效的市場巡查提供支撐。

4.以防控風險爲目標,界定巡查責任。首先應當明確,市場巡查是有職責邊界的,而非“無限責任”。建議總局和省級局加強對工商部門的監管責任邊界,特別是市場巡查的責任邊界進行研究,包括必查的事項、必要的頻次、失職的認定、問責的對象和免責的情形等,爲基層市場監管人員在劃定“高壓線”的同時,構築“防火牆”。對於職能交叉的領域,比如生產性主體的巡查、個體行醫主體的巡查、無照經營主體的巡查和處置等等,應商有關部門或提請省政府明確邊界和責任。這既是對履職到位的界定,也是對依法履職的必要保護。

第四篇:市場巡查工作情況報告2014.12.20

市場巡查工作情況報告

今年以來,***工商所按照市局的工作部署,結合本所的實際情況,充分發揮基層工商所的職能作用,克服人員少、監管任務重的困難,積極採取有效措施,深入紮實的開展市場巡查工作,取得顯著效果。現將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一、高度重視。爲開展好市場巡查工作,所裏成立了以所長、以巡查隊長爲副組長、每位監管人員爲成員的領導小組,加強對巡查工作的領導,確保市場巡查工作順利推進。

二、加強學習。五月份以來,所裏先後多次組織全體同志利用每月例會時間,學習市局《中原紅盾市場巡查集中行動實施方案》、《關於進一步推行行政指導工作實施意見(試行)》、《市局市場巡查工作規範實施辦法》、以及市局《關於在市區分局開展中原紅盾市場巡查集中行動“五個一”競賽活動實施方案》。通過學習,使大家深刻領會搞好市場巡查工作的重要意義,明確市場巡查的重心和目的,使大家統一了思想,在認識上高度重視,併爲搞好市場巡查工作,出主意想辦法,獻計獻策,爲搞好市場巡查工作打下了思想基礎。

三、完善制度。在加強學習,提高認識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市場巡查制度規範,藉助中國紅盾論壇等介紹的各地市場巡查工作經驗、做法,先後制定了***工商所市場巡查規定、市場巡查制度、市場巡查人員職責與任務,以及市場巡查月、季、年工作計劃,網格化管理區域圖等等。同時結合工作實際,制定了經濟戶口臺賬、個體戶總檯賬、行政指導月統計表、市場巡查情況月彙總表、行政指導意見書等樣表和文書,通過完善相關規定和文書,爲規範開展好市場巡查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礎。同時,結合本轄區實際確定了巡查到位,重點監控,(更多請你搜索)規範管理,快速反應的巡查原則,並

根據網格化管理的要求和所里人員實際情況,以及市場主體分佈情況,將所轄區域劃分爲若干網格,責任到人,確保了監管巡查到位。

四、紮實推進。市場巡查工作作爲基層工商所的一項基礎性工作,在我所已經形成共識,巡查工作搞好了,許多工作就輕鬆了。所以,在今年的市場巡查工作中,我們首先從摸底巡查入手,普遍走訪,全面推進,普遍巡查的內容包括市場主體資格、商標廣告管理、食品安全監管等。巡查人員按照網格化管理要求,分片到段,劃組到人,逐戶上門巡查。巡查中,針對巡查重點對照檢查,檢查結果在巡查記錄上逐項填寫,並由相對人簽字確認,不搞坐地想象,憑空瞎編的巡查記錄。普查結束後,按照經濟戶口臺賬項目要求,逐項填寫,(包括字號、負責人、經營範圍、聯繫方式、註冊號、經營地址、覈准日期、執照變更情況、驗照情況、前置許可及有效期、市場巡查情況、以及信用等級情況等,市場主題相關情況,一看經濟戶口就一目瞭然),同時根據普查結果,重新建立了市場主體總檯賬和分類臺賬(簡單分類),通過普查,澄清了轄區市場主體底數,爲更好地開展監管工作提供了依據。

在此基礎上,開展了重點巡查和專項巡查,我們轄區600來戶市場主體,所佔類別不多,相對比較集中,主要以小百貨、土產五金、服裝、化妝品爲主,因此,我們巡查的重點按照年、季、月計劃的要求集中在這些行業開展巡查,先後開展了包括無照經營清理在內的多次重點巡查,8月份聯合好迪化妝品公司開展了重點檢查。特別是八月上旬,我們按計劃對***進行了重點檢查,兩棟樓50層,巡查人員逐層巡查,一舉打掉了一個打着工商部門旗號要求商戶訂報的窩

點。在重點巡查和專項巡查中,我們還對五一、端午、仲秋、十一等節假日,以及酒類、食品、校園周邊等進行了專項巡查。

五、行政指導。在市場巡查中,開展行政指導是今年5月30日市局《關於進一步推行行政指導工作的實施意見(試行)的具體要求,爲開展好這項工作,我們根據八項原則要求,設計印製了行政指導意見書,並通過宣傳、調解、建議等方法,以口頭、書面、電話、約談等方式進行行政指導,及時消除經營主體的違法行爲苗頭等,通過行政指導這種方式,改變了以往只重處罰,忽略服務的監管思維,賦予了市場巡查工作更多人性化的管理理念,拉近了監管與被監管者的距離,增強了工商執法人員的服務意識。

六、注重實效。爲克服做樣子,走形式,在市場巡查中,我們堅決克服巡而不查,查而不糾,糾而無果的形式主義,針對每週巡查情況,利用週一例會講評,提出問題,解決難題,彙總總結,並對不懂的及時向分局請示,隨時向兄弟單位請教,儘量科學規範地開展好市場巡查。今年以來,累計巡查市場主體538戶,其中個體工商戶510戶,開展行政指導66戶次,其中發出書面行政指導41份,通過電話或口頭等形式行政指導25次,即時處罰13件,一般程序案件8件,處罰金額1.6萬元,調解糾紛17件,查處無照經營14戶,同時,在市場巡查中,利用一個月的時間,對分局分轉的75家由市局、分局登記的各類公司制企業等進行全面篩查摸底,對不屬於本所的企業予以退回。對屬於本所轄區的企業,按照網格化監管的要求,由巡查人員對網格內所有企業開展企業經濟戶口的建立工作,目前已完成38家公司類企業基礎經濟戶口的建檔工作。佔轄區企業總數的58 %。

另有23家企業因地址不詳,無法聯繫等原因而未建立,對9家不屬於本所轄區的企業予以了退。

七、網絡應用。十一月份,分局舉辦市場巡查網絡應用操作培訓以來,繁榮街工商所高度重視,切實把應用操作的學習作爲近期的一項重要工作認真抓好。在當天派出四名同志參加培訓後,又請分局信息中心的常煒同志爲每名市場巡查人員分配權限、覈實工號。並從分局內網下載工商綜合業務系統巡查平臺用戶使用手冊,大家對照操作說明中業務環節的操作詳細說明,從日常巡查和計劃巡查兩方面在內網測試系統模擬練習。同時,集思廣義,經過反覆操作練習,對長達15頁的用戶使用手冊的巡查業務操作說明進行了簡化。在練習過程中,對大家不懂的環節,及時請教。 經過大家反覆操作練習,目前所裏市場巡查人員已基本掌握了操作流程,在測試系統統一進行了巡查錄入,達到了預期效果。

以上是***工商所在2014年的市場巡查工作中所做的一些工作,儘管取得了一些成績,但仍然存在不少問題,有些工作還沒有真正開展,需要在以後的工作中不斷進行完善和規範。

二0 一三年十二月十八日

第五篇:市場巡查工作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市場巡查工作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東興區工商局 盧永強

市場巡查就是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以巡迴檢查的形式,及時查驗市場主體的經營資格,規範市場主體的交易行爲,檢查上市商品的合法性和假冒僞劣商品的來源及流通渠道,調解處理交易糾紛,受理消費者投訴,即時查處商品交易中違法違章行爲的全方位動態的市場監管新方式。市場巡查制具有市場監管的主動性、整體性、連續性和高效性的優點。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強化對各類市場日常監管的有效方法。

一、目前市場巡查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一)市場巡查人員的思想觀念沒有徹底轉變。部分巡查人員對待市場巡查工作的認識上“不到位”。一是對市場巡查工作的重要性認識不到位。部分市場巡查人員把市場巡查工作簡單化、形勢化、數量化,甚至坐在辦公室裏填寫市場巡查記錄,沒有使市場巡查真正成爲一種執法的手段。二是對巡查目的認識不到位。巡查人員認爲巡查的主要目的就是及時處理轄區市場中發生的問題或巡查時發現的問題,而沒有形成對經濟違法行爲要做到“事前防範、事中監督、事後治理”這樣一環扣一環的巡查觀念,也沒有形成把市場巡查作爲維護一方經濟秩序的穩定、爲羣衆排憂解難、爲上級提供有價值市場信息的重要手段的正確理念;三是對巡查的對象認識不到位。一般認爲巡查的重點爲集貿市場、商場、超市、門店等有形市場及其經營主體,而沒有根據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從思想意識上及時地將巡查範圍延伸到金融、信息、房地產、勞務等生產要素市場及其他無形市場當中;四是對巡查內容認識不到位。表現爲只注重對有形市場中缺斤短兩、強買強賣、無照經營、製售假冒僞劣商品等違法經營行爲的治理,而沒有及時將監管重點擴展到打擊商業賄賂、不正當有獎銷售、虛假誤導性宣傳、虛假打折降價、霸王條款等不正當競爭行爲、壟斷性限制競爭行爲以及地區封鎖、地方保護行爲等隱蔽性更強、執法難度更大的執法領域中去。

(二)市場巡查人員的綜合素質沒有根本性提高。一是巡查人員掌握的業務知識不全面。有關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就有很多種,而大部分巡查人員只熟悉《城鄉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無照經營取締辦法》等常用的法律或規章,而對涉及公司、銀行、證券、通信、會計等行業的法律法規不熟悉、不瞭解,因此巡查人員對處罰一般經濟違法案件的業務比較熟練,而查處的案件一旦涉及金融、財稅、審計等方面的知識,承辦起來則顯得心有餘而力不足;二是部分巡查人員的執法技巧不高。有的監管時憑熱情、憑經驗,巡查辦案時,往往只是單打一,缺乏發動社會力量發掘案源,缺乏與有關部門的協調聯動,造成對有些經濟違法行爲的打擊缺乏廣度、力度;三是個別巡查人員的法律意識淡薄。表現爲不着裝上崗,查辦案件時不出示執法證件,辦關係案、人情案,以收代罰或吃、拿、卡、要,嚴重損害了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形象。

(三)人員素質和執法手段與實行綜合監管要求不相匹配。儘管近年來基層工商所在提高人員文化、業務素質方面下了很大功夫,採取一些措施,但與新的監管模式要具有一專多能的綜合性素質,要有解決複雜問題的綜合能力的要求,還有一定差距,亟待改善和加強。同時由於資金的緊缺,一方面有相當一部分基

層工商所的辦公場所、電腦、通訊、車輛配備等硬件與實行綜合監管所需要的快速反應,保障有力的監管機制相關甚遠。另一方面基層單位缺乏檢驗、檢測商品的工具和設備,巡查人員在進行市場巡查時,往往只是憑藉着肉眼和工作經驗辨別假冒僞劣商品,而隨着科學技術發展,許多假冒僞劣商品的“科技含量”越來越高,從表面難以辨出真僞。

(四)基層執法權限不明確。監管模式改革中的一項重要內容就是將執法重心下移,該屬於工商所的職權,放還給基層工商所。但現行的法律、法規、規章都顯得滯後和不相適應。主要表現在:一是《工商行政管理所條例》對工商所的法律授權具有很大侷限性;二是沒有對工商所的強制措施權作出規定;三是沒有對縣級工商所行政管理機關授權,委託工商所執法權限作出規定。

(五)基層執法監督力度不夠。一是內部監督機制不健全,雖然有人員但因無明確的監管職責、權限等,監督作用得不到發揮;二是基層工商所的監督因力量不夠、範圍不寬、形式虛化而顯得力度不夠;三是未將法制監督、行政監督、黨內監督等聚集統一起來,造成有的管事不管人,有的管人不管事,削弱了監督效果;四是執法與執法監督的不同步導致出現執法不文明、粗暴執法、執法隨意性大、以費代罰等不良現象。

二、針對上述問題,應採取以下幾點措施,推動基層市場巡查工作規範化。

(一)充分認識推行市場巡查制的重要意義

改革市場監管方式方法推行市場巡查制,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轉變職能、實現監管社會主義大市場目標的必然要求;是切實強化市場日常監管、實現職能到位的重要手段;是規範市場監管行爲、提高隊伍素質的有效途徑。推行市場巡查制有利於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及時掌握市場動態,抓住市場運行中帶有傾向性、苗頭性的問題,及時採取相應的措施,防患於未然;有利於節省人力、物力和財力,提高市場監管工作效率,降低執法成本;有利於社會監督和廉政建設。通過推行市場巡查制,使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市場監管工作中逐步實現由被動式管理向主動式監管轉變;由粗放式管理向規範化管理轉變,從而真正擔負起監管社會主義大市場的歷史使命。

(二)樹立科學的巡查理念,創新市場巡查模式。

市場巡查像一把開啓智慧之門的鑰匙,使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尤其使市場管理工作,從傳統模式走進現代模式,從駐場式監管向跟蹤式監管的轉變,從靜態執法向動態執法的轉變,無疑是市場管理方法、手段的一次革命性變革。我們應當珍惜這種史無前例的機遇,創建市場監管的輝煌成績。市場巡查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履行市場監管職能的最基本工作方法,應當包括工商行政管理市場監管職能的方方面面,如市場主體資格、市場經營行爲、市場競爭行爲以及產品質量、商標、廣告等諸多方面,具體的講它是指基層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特別是工商所,以市場巡查爲履行市場監管職責的切入點,以建立綜合執法體制爲目標,運用科學的高效的巡查模式,對市場主體的各種行爲進行監督檢查和處理的動態執法過程。唯有在這種認識指導下,市場巡查工作才能覺得有幹頭,才能進行不斷完善創新。工商所巡查人員才能將千頭萬緒的工作,理出頭緒,抓出成效。並且降低行政成本,減少體能和財力的浪費,樹立工商執法權威。因此,科學的市場巡查理念是:以建立基層綜合執法體制爲目的,構築五大監管體系,一是市場主體准入(退出)體系;二是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管體系;三是企業信用分類監管體系;四是保護消費者權利體系;五是突發事件應急體系。要構建這五大體系必須“思變”,要從執法理念、手段、方式等方面進行徹底的轉變,即從強制行政向契約

行政轉變;從生硬執法向人性執法轉變;從靜態監管向動態監管轉變;從單一執法向綜合執法轉變。

(三)注重市場巡查中的文字記錄,爲日常監管提供有力支持

在進行市場巡查時,還應注意完善各種文字記錄,如現場檢查筆錄、詢問筆錄、巡查日誌等,這項工作看似繁瑣,但卻是監管巡查中必不可少的,它既是工商管理幹部工作軌跡的記錄,同時也爲後期監管工作提供了有據可查的線索和條件。做好巡查中的文字記錄,不但可以有效地改進上述問題,而且通過彙總、總結巡查記錄,可以使領導層掌握巡查人員的工作狀況,發現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時研究新的對策和措施,使各項工作真正做到有的放矢、收到立杆見影的成效,提高執法效率、降低管理成本。

(四)加強基礎建設,不斷完善市場巡查制

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推行市場巡查制的過程中,要建立和完善各項制度、規定,用制度規範市場巡查的具體內容、考覈標準、工作程序和市場巡查人員的職責、任務。要建立和完善市場管理公示制、市場執法不作爲追究制等有利於市場巡查順利開展的監督機制,經常對市場巡查人員履行職責情況進行檢查,公開辦事制度和辦案程序,按受社會和經營者的監督。要按照先培訓後上崗的原則,有計劃有步驟地對市場巡查人員進行培訓,全面提高其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使市場巡查人員具備獨立履行職責的能力。爲提高市場巡查的工作效率,應創造條件,逐步配備市場巡查所必需的設施和裝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