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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高三班級管理中“懲罰”的必要性與“軟處理”的智慧

淺談高三班級管理中“懲罰”的必要性與“軟處理”的智慧

淺談高三班級管理中“懲罰”的必要性與“軟處理”的智慧

程冬

摘要

本文主要以教育的根本目的“立德樹人”爲出發點,論述了教師使用教育懲戒權的必要性,使學生懂得行爲界限,明確是非觀念,以及權利和義務的關係,增強道德責任感。在使用教育懲戒權的同時,教師也應注意掌握分寸,區別對待,適度處理。幫助處於青春期的未成年人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養成開闊大度的胸襟。

關鍵字:違紀,懲罰,軟處理

進入高三,很多同學都在埋頭忙碌複習,班級學習氛圍很好,但一些不遵守紀律的現象卻比高一高二有所增加。這半年來我發現班級早讀課出現了一個寢室遲到的現象,不參加大課間的理由多了,個別男生還有“挑課”的跡象等。通過私下觀察和“暗訪”,一些學生認爲高三了,我只要好好的學習了,成績提高了,其他的事情可以放鬆些;一些同學則是覺得自己在這個學校已經兩年多,已經很瞭解學校的制度和老師的性格、習慣,有的時候是學校、老師們在嚇唬我們,沒有必要那麼認真。面對這些問題,我採用了很多的方法,例如:單獨和學生談話;在班級進行班會討論;讓學生書寫對行爲規範、紀律要求的認識;和家長溝通共同督促學生等等,收到了一些效果,但總有些"頑固分子"依然是說一套,做一套,繼續這樣下去,會讓其他同學也競相模仿,令我頭疼之餘,也會用各種方式來懲罰他們。

美國著名心理學家赫洛克認爲,懲罰是指對犯有過錯行爲的人施行的一種處罰,懲罰針對的是故意犯錯的人。對教育而言,懲罰是指對學生不良思想行爲作出判定,以使其改正錯誤的一種手段。主要體現了兩方面的作用:

1、矯正思想行爲:當學生思想行爲出現錯誤的時候,老師通過交談還不能糾正他的錯誤,此時對其使用適當的懲罰,使其懂得行爲界限,明確是非觀念,以及權利和義務的關係,增強道德責任感。這一方法對屢教不改的學生尤其有效。多次苦口婆心的說教可能是白費了工夫,但一次嚴厲的懲罰卻會讓他刻骨銘心。

2、威懾其他同學:很多的學生看到有的同學錯誤的行爲沒有得到糾正,並也沒有受到懲罰,他們就會大效仿,其至出現更嚴重的錯誤行爲。通過懲罰,其他學生便不敢犯該學生的錯誤。懲罰維護了制度的威嚴,也就在很大程度上保護了集體目標的實現。

在實施懲罰手段時,班主任必須做到心中有數,目的對象明確,做到罰之有理,罰之服人。只有這樣,才能使被罰者心悅口服,達到預期目的。那麼怎樣做到罰之有理呢?

一、懲罰要及時,並且要“因事量刑”

及時的懲罰能使學生的不安、內疚等體驗更深,能使他們更清楚地看到錯誤造成的後果。延遲的懲罰和處理會因事過境遷而使學生忘記,淡化錯誤行爲,懲罰意義也不大。教師對學生的錯誤行爲不能聽之任之,等到學生的錯誤行爲造成危害後再來“揭傷疤”,“算總帳”這樣易使學生產生情緒上的反感和對立,不利於學生從思想上認識錯誤和改正錯誤。

這個學期,我們班級的體育課有一節是安排在週三第四節課,學期初我就擔心有的學生會偷偷的逃課,所以在班會上特別提醒學生,並且不時的通過體委瞭解體育課的情況,開始只是出現了個別的學生在班級待着,下去上課遲到,我進行了個別的教育,效果還不錯,一直都沒有出現其他的問題。但前一段時間,可能是由於天氣轉涼,有的同學就有了惰性,出去上課的速度變慢了,更有其者,還出現了逃課的現象。我瞭解情況後,對逃課以及提前溜去食堂吃飯的同學進行了懲罰。

二、寓教於罰,不能爲了罰而罰

對犯錯誤的學生實施一定的懲罰,是教育和管理學生的必要手段,但必須清醒認識到,懲罰僅僅是一種手段,教育才是目的。任何形式的懲罰,都應蘊含豐富的教育內容。班主任對犯錯誤的學生,萬不可罰不擇法、罰而無度、爲罰而罰、以罰代教。

三、實事求是,不能摻雜老師的個人情緒

學生犯錯誤的原因往往很複雜,班主任在處理學生的錯誤時切忌感情衝動,不要不分青紅皁白地懲罰,而應首先冷靜地分析學生不良行爲的原因,進行全面深入的調查,弄清事實真相,再決定是否懲罰,如何懲罰。更不能把老師的個人情緒帶到處理間題中,即使這個學生平時很淘氣,也不能把他以前的事情混到一起。

比如,班級有些同學因爲拿手機被我發現,和他們的溝通中,我瞭解一些同學是因爲家裏太遠,放學後,家長要和他聯繫;一些同學是因爲家裏最近出了些事情,需要手機和父母聯繫,這些同學在和他們交流後,保證了以後不再隨意拿出手機。在進行懲罰教育的時候,首先要清楚一點,懲罰教育不是用打罵的方式教訓孩子,這是對懲罰教育錯誤理解,懲罰教育的關鍵是要讓孩子親身體驗錯誤的後果,讓他有一個自我教育的過程。讚美教育也好,懲罰教育也罷,關鍵在“教育”。

我的學生都是00後的學生,他們生活在一個信息四通八達的時代,學生了解資訊的渠道比以前寬廣得多,學生的思想也更加複雜,班級中常規事件、突發事件等違紀事件又屢屢發生,而作爲班集體的第一責任人,班主任被授予更多的權利和責任,也擔負了更高的要求和期望,許多班主任感覺自己從事的是“危險職業”,因爲要對學生的學習負責,要對學生的思想負責,更要對學生的安全負責。因此這就要求我們班主任在處理不同的違紀事件時,不能一味的“懲罰”。五年的班主任工作經驗告訴我:“軟處理”也是一種智慧。

在班級常規管理中,學生是經常範錯誤的。以往一旦學生違紀,班主任就採取硬性的、一刀切的處罰性措施,學生表面上屈服了,但可能內心的心結並沒有真正解開,思想道德素質沒有真正意義上的提高,常常過不了多久,學生又故態重萌,再次違紀。保護自尊心,是對學生的信任與常識,是對學生的—種寬容。那麼在突發事件上就要不當衆揭醜;不粗屬訓斥;不含噬熱諷。要因勢利導,採用一些個性化的處理方式——軟處理。

我記得在一次學校組織的聯考中,一位男生因考試時帶手機進入考場作弊而被當場監考的胡煒老師發現。這位男生是有“前科“的,胡煒老師並沒有立即採取措施,而是立刻聯繫了我並且把學生悄悄領出了考場。依據學校的考試紀律這樣的行爲應該判爲“違紀”,按照通常的做法,凡考試作弊者不僅要被通報批評,最少也得挨個記過處分。這位學生在我們還沒有進行批評教育前,就脫口而出:“我不念書了。”無論我們怎樣勸說都無法讓其回心轉意,嘴中一直重複“我不念書了”。這讓我意識到這已經不是一起單純的違紀事件。考試後,我從側面瞭解到,學生的父母正在鬧離婚,學生自尊心較強,想要良好的成績給與自己心靈上的動力。經過我和他父母的溝通,情況已經有所好轉,關於考試違紀的事情也從此避而不談。

我認爲,班主任應善於觀察、瞭解學生的思想動態,幫助處於青春期的未成年人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養成開闊大度的胸襟,培養應對不良情緒的能力,從而爭取從根源上減少違紀事件發生的可能性。不要患得患失,擔心意外違紀事情發生,而應堅定信念,完善處理方式,有時,處理方式比事件更重。看過這樣一篇文章說到:“對於不同的事件,如何適當掌握分寸,區別對待,適度處理,這是關鍵。”這句話說得非常直白、非常到位。我們看待學生違紀,也不能簡單化、粗暴化,而應該找出學生違紀的根源、動機,仔細分析學生違紀的程度和危害性,分清哪些是偶然性的、不突出、危害不大的違紀行爲;哪些是惡意的、危害較大、產生惡劣影響的違紀行爲。對於不同的違紀事件要區別對待,來用不同的處理方法。而且,並不一定要來用剛性的處罰措施,相反,用柔性的措施,進行“軟處理”“寬容對待”,可能會取得更好的效果。甚至,有些特定的時候,“不處理”也是一種處理,這也是一種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