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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柏林鄉村“兩委”換屆工作 實施方案

    爲認真做好新一屆村黨組織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以下簡稱村“兩委”)換屆工作,根據《中共舒城縣委辦公室  舒城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縣委組織部、縣民政局關於舒城縣村和社區“兩委”換屆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舒辦發〔2018〕27號)精神,結合我鄉實際,制定如下方案。

2018年柏林鄉村“兩委”換屆工作 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及全國“兩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安徽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貫徹落實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以提升組織力爲重點,突出政治功能,大力選拔優秀人才進入村“兩委”班子,切實加強基層黨組織帶頭人隊伍建設,進一步夯實黨的執政基礎、鞏固基層政權,爲建設新時代小康柏林提供堅強組織保證。

(二)總體要求

全鄉村“兩委”換屆工作同步推進,先進行村黨組織委員會換屆,再進行村民委員會換屆,從2018年5月開始,到9月底前基本完成。

——堅持黨的領導。旗幟鮮明地把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貫穿換屆工作全過程,充分發揮黨組織的領導和把關作用,確保換屆工作圓滿順利。

——依法依規操作。嚴格執行黨章黨規和有關法律法規,尊重黨員羣衆意願,充分保障黨員羣衆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

——強化班子建設。通過換屆促使班子成員素質能力明顯提高,班子結構進一步優化、整體功能明顯提升。

——加強基層治理。充分發揮黨組織在基層社會治理中的領導作用,加強各類配套組織建設,完善民主選舉、民主協商、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等規章制度,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基層治理體系。

——從嚴正風肅紀。堅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預防在先,把紀律規矩挺在前面,確保換屆選舉健康有序、風清氣正,營造良好政治生態。

二、選優配強村“兩委”班子

(一)規範職數設置。村“兩委”一般3至5人,具體標準爲1500人以下的村3人,1500-2500人的村4人,2500人以上的村5人。其中:村黨組織委員會3人,設書記1人,秦橋村、雙墩村、界河村、孔堰村、井崗村各設副書記1人、委員1人,其他各村設委員2人;村民委員會3-4人,設主任1名,委員2-3人,每村保持1-2名後備幹部。

(二)明確標準條件。突出政治標準,嚴格資格條件,制定村“兩委”換屆候選人資格條件“負面清單”,對不能、不宜作爲候選人的情形作出明確界定,教育引導黨員羣衆把思想政治素質好、帶富能力強、辦事公道正派、熱心服務羣衆、廉潔奉公守法的人,選進村“兩委”班子,特別要選優配強村黨組織書記。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作爲村“兩委”換屆候選人:

(1)散佈違背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的意見,公開發表違背黨中央決定的言論,製造、傳播政治謠言及醜化黨和國家形象言論的。

(2)被判處刑罰或刑滿釋放(緩刑期滿)未滿5年的,近2年受到兩次以上行政拘留處罰的,存在涉黑涉惡13種重點情形之一的。

(3)受到撤銷黨內職務及以上黨紀處分、撤職及開除政務處分和引咎辭職、責令辭職、免職(因問責)組織處理,尚未超過所受處分或處理有關任職限制期限的,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立案調查處理的。

(4)煽動、組織羣衆非正常上訪造成羣體性事件,參加邪教組織、參與非法宗教活動、帶頭搞封建迷信活動,以威脅、暴力、欺騙、賄賂等手段破壞或妨礙選舉的。

(5)在民生、扶貧、“三資”管理等領域,有嚴重危害集體利益和羣衆合法權益行爲的。

(6)道德素質不高、羣衆普遍反映不好,有失信行爲被法院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且尚未撤銷的。

(7)長期不履職、不具備正常履職身體條件的。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宜作爲村“兩委”換屆候選人:

(1)受到警告、嚴重警告黨紀處分或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政務處分尚未超過所受處分有關任職限制期限的;

(2)受到調離崗位、降職等組織處理的;

(3)近3年有考覈不稱職或被評爲不合格黨員的;

(4)個人存在嚴重違法用地、損害生態環境等行爲尚未整改的;

(5)在重點工程和中心工作中不支持、不配合,或因主觀因素導致工作推進不力的;

(6)其他不宜提名的情形。

(三)優化班子結構

村“兩委”成員應以35—50週歲爲主體,一般要有1名35週歲左右成員。新提名的控制在45歲以下,繼續提名的控制在57歲上限,年齡計算時間以選舉日爲準。突破規定的,只能是少數和特例,由鄉黨委研究並報縣委組織部同意。對“兩委”負責人都超57歲,至少要調整1人。

注重選拔優秀婦女同志進入村“兩委”班子,村民委員會成員中應當有女性成員,村“兩委”正職女性比例比上屆要有所提高。村黨組織書記、村民委員會主任以及新進班子成員一般應具有高中(中專)以上文化程度,村“兩委”幹部大專以上文化程度所佔比例要進一步提高。

提倡符合條件的村“兩委”成員交叉任職、村“兩委”成員依法兼任村民委員會下屬委員會和配套組織負責人;書記、主任“一肩挑”和“兩委”成員交叉任職比例應比上一屆有明顯提高,其中:村黨組織書記和村委會主任“一肩挑”比例不低於35%,力爭達到50%。村黨組織設紀檢委員會或紀檢委員。

(四)拓寬選人視野。適應城鄉基層改革發展的需要,在鼓勵支持符合條件的現任村“兩委”幹部積極參選的基礎上,打破身份、地域、職業界限,注重從本地致富帶富能手、外出經商務工人員、返鄉大學畢業生、復員退伍軍人、村醫村教、合作經濟組織負責人、社會工作者等羣體中發現優秀人才。鼓勵符合條件的村後備幹部、各類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以及扶貧專幹等積極參選。對本村黨組織書記沒有合適人選的,要通過從在外優秀人才中回引、從機關事業單位退二線或退休的公職人員中回請、從優秀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中選拔、從鄰近村優秀幹部中選配、從機關企事業單位黨員幹部中選派等辦法選舉產生。按照鄉統一方案,選優配強貧困村黨組織書記。

(五)嚴格審覈把關。建立村“兩委”成員候選人資格縣鄉聯審制度。村黨組織、村民選舉委員會對候選人(初步)人選資格條件進行初審後,鄉黨委組織本級有關部門及上級相關職能部門派出機構,進行全面審查,並報縣村和社區“兩委”換屆工作領導(指導)小組辦公室,有縣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縣紀委、監委、組織、民政、政法、公安、檢察院、法院、司法、信訪、扶貧、國土、環保、衛生計生、安監等部門聯合審查。凡屬於不能情形的人員,一律不得作爲候選人;凡屬於不宜情形的人員,原則上不列爲候選人,對由於工作原因造成的人員,是否可列爲候選人,由鄉黨委研究後,報縣委組織部和縣紀委審覈。對不能情形人員或違反換屆紀律當選的,要宣佈當選無效;對未經研究同意,不宜情形人員當選的,應勸其辭職。

三、基本步驟

全鄉村“兩委”換屆工作集中在5至9月,先進行村黨組織委員會換屆,再進行村民委員會換屆。“兩委”換屆結束,要及時選舉產生新一屆村務監督委員會。

(一)做好換屆準備(5月至6月中旬)。換屆前,由鄉黨委對村“兩委”班子結構進行分析研判,按照“一村一策”制定措施並結合實際制定村“兩委”換屆工作實施方案,明確實施階段、重點任務、實施進度、責任主體及具體要求,確保每個環節、每個步驟的工作有序推進,重點難點村要有針對性地制定實施方案。6月下旬召開換屆動員會議進行部署安排。做好村級財務清理和村“兩委”成員離任審計工作,接受羣衆監督。對軟弱渙散的村黨組織,採取有力措施,完成集中整頓後再換屆。

(二)組織村黨組織換屆選舉(6月下旬至7月中旬)。按照《中國共產黨章程》的規定及村黨組織換屆選舉有關操作程序的要求,具體分爲五個步驟進行:

1.部署啓動。村黨組織召開委員會議,討論通過《關於召開黨員大會的決定》,並向鄉黨委呈報關於召開黨員大會的請示。鄉黨委批覆後,及時召開村黨組織委員會和黨小組長會議,傳達鄉黨委批覆精神,研究召開黨員大會的相關事宜。對在家黨員逐人通知,對流動黨員通過電話聯繫、發公開信等方式,動員他們參加換屆推薦、選舉。

2.黨員和羣衆推薦。由鄉黨委指派包保聯繫班子成員和督查指導員到村組織召開村黨員和村民代表會議,聽取本屆黨組織委員會書記、副書記、委員的述職報告,對現任村黨組織領導班子及成員進行民主測評,推薦下一屆村黨組織委員會委員、書記、副書記候選人初步人選。參加推薦的黨員和村民代表超過應到會人數一半以上,推薦有效。推薦票當場唱票、計票,公佈推薦結果。村黨組織在得票數超過推薦票一半以上的黨員中,按照不低於委員職數20%的差額比例,確定村黨組織委員會委員、書記、副書記候選人初步人選,缺額人選在未列爲候選人初步人選且得票數多的被推薦人中另行推薦產生。村黨組織向鄉黨委報告推薦結果。村黨組織推薦的初步人選,經鄉黨委審覈認爲不宜列入的,向村黨組織作出說明,缺額人選由村黨組織根據推薦結果確定上報。

3.鄉黨委推薦。鄉黨委召開會議,按照不低於委員職數20%的差額比例,推薦下屆村黨組織委員會委員、書記、副書記候選人初步人選,將名單通報村黨組織。

4.組織考察和確定候選人預備人選。村黨組織召開委員會議,結合“兩推”情況,按照不低於委員職數20%的差額比例,推薦下屆村黨組織委員會委員、書記、副書記候選人預備人選考察名單,報鄉黨委組織考察。鄉黨委將候選人預備人選考察名單報縣村和社區“兩委”換屆領導小組辦公室,由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縣紀委監委和組織、民政、政法、公安、檢察院、法院、司法、信訪、扶貧、國土、環保、衛生計生、安監等部門聯合審查,並及時反饋審查結果。鄉黨委在此基礎上組織考察,考察中要注意聽取黨員羣衆的意見。考察結束後,鄉黨委將考察情況和縣級聯審情況反饋村黨組織。村黨組織召開委員會議,結合縣級聯審情況和鄉黨委考察情況,研究確定下屆村黨組織委員會委員、書記、副書記候選人預備人選名單,並在全村範圍內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5個工作日。

5.黨員大會選舉。全鄉村黨組織換屆選舉日統一確定爲7月12日。村黨組織按照鄉換屆方案統一確定的有關規定和程序召開黨員大會,聽取和審議本屆黨組織委員會的工作報告,選舉產生新一屆村黨組織委員會委員、書記、副書記。選舉結束後,村黨組織及時向鄉黨委呈報選舉結果,鄉黨委予以批覆,並報縣委組織部備案。

(三)組織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7月中旬至9月上旬)。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安徽省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等規定,分七個步驟進行:

1.推選產生村民選舉委員會。村民選舉委員會由主任和委員組成,由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或者村民小組會議推選產生,實行少數服從多數的議事原則。村民選舉委員會的人數一般爲7-11人。

村民委員會應當及時公佈選舉委員會主任和委員名單,並報鄉人民政府備案。

村民選舉委員會成員被依法確定爲正式候選人的,不得再擔任村民選舉委員會成員。提倡將不是村民委員會成員候選人的村黨組織書記推選爲村民選舉委員會主任。村民選舉委員會產生後,要在換屆選舉前及時改選村民代表,並予以公佈。

2.確定選舉方式。所有村民委員會全部實行由選民直接選舉。

3.制定選舉辦法。縣統一制定了選舉辦法範本。鄉依據縣制定的範本,指導村制定好選舉辦法,並提交村民代表會議通過後實施。

4.組織好選民登記。年滿18週歲的村民,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依照法律被剝奪的人除外。選民的年齡計算時間以選舉日爲準。確認出生日期以身份證爲準;未辦理身份證的以戶籍登記爲準。下列人員,應當登記爲本村選民:

1、戶籍在本村並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

2、戶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要求參加選舉的村民;

3、戶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請參加選舉,並且經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同意參加選舉的公民。

4、農村需要的各類人才,符合參選條件的大學生村官,自願到農村工作、生活,競選村民委員會成員的,由村民選舉委員會審查後提請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討論同意,可以予以登記,並告知其戶籍所在地的基層組織。

已在戶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不得再參加其他地方村(居)民委員會的選舉。依法被剝奪政治權利的和因刑事犯罪案件正在收審的村民不予登記參加選舉。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選舉權的,經村民選舉委員會確認,不列入登記名單。

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名單,應當在選舉日20日前張榜公佈,接受羣衆監督。對書面自願放棄選民權利的村民,可不計算在本屆選民數內。

5.推選村民委員會成員候選人。村民委員會候選人應由村民直接提名產生,不得用組織提名代替村民提名,保證村民的直接提名權。候選人確定後必須張榜公佈。

6.做好候選人資格條件把關工作。村民選舉委員會要嚴格按照《中共安徽省委組織部、安徽省民政廳關於對村和社區“兩委”換屆候選人資格條件嚴格審覈把關的通知》文件要求,對候選人資格條件進行審查,應在村民委員會成員候選人推選之後,確定正式候選人之前,依次由村民選舉委員會初審,鄉黨委進行全面審查後,報縣村和社區 “兩委”換屆領導小組辦公室,由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縣紀委監委和組織、民政、政法、公安、檢察院、法院、司法、信訪、扶貧、國土、環保、衛生計生、安監等部門聯合審查,並及時將審查結果反饋給村民選舉委員會。對審查未通過的人選,由村民選舉委員會依法依規按程序取消其候選人資格;出現缺額的,按原得票多少依次遞補,並重新報審。

7.做好選舉日的投票工作。全鄉各村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日統一確定爲9月5日。堅持“選舉村民委員會,有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的過半數投票,選舉有效;候選人獲得參加投票的村民的過半數的選票,始得當選”的原則,積極動員、組織村民親自投票,確保選民的投票權。選舉時,應召開選舉大會集中投票或設立中心投票會場和若干投票站投票,設立祕密寫票處,實行無記名投票、公開計票,選舉結果應當場公佈。嚴格控制流動票箱的使用,依法辦理委託投票手續。要切實維護投票秩序,禁止任何擾亂選舉現場秩序、影響選民投票意向的行爲。

8.積極推進“三項制度”改革。根據省、市統一要求,本屆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時繼續開展觀察員制度、定崗選舉和“一票”選舉等“三項制度”改革的試點工作。觀察員制度就是運用第三方力量對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進行有效監督,以保證選舉過程的公開、公正、公平。定崗選舉是在村民委員會選舉中確定某一特定崗位,爲定崗選舉崗位。村民選舉委員會應召集村民代表會議通過定崗選舉方案,對羣衆提名或報名的競選者進行資格審查,實行差額選舉,由登記參加的村民依據選舉“雙過半”的原則選舉產生。“一票”選舉即將提名候選人和正式選舉合併,在沒有候選人的條件下選民憑自己的意願將自己信得過的人直接推選出來,選民過半數投票,被選人獲得登記參加投票的村民過半數選票始得當選。

(四)健全村務監督委員會。按照中央關於建立健全村務監督委員會的指導意見要求,結合村 “兩委”換屆,進一步健全村務監督委員會。村務監督委員會一般由3人組成,其中至少1名懂基本財會知識的人員。設主任1名,必須是中共黨員,委員2名。村務監督委員會選舉實行“兩推一選”,任期與村“兩委”任期相同,除首次選舉外,每屆村“兩委”換屆結束後一個月內必須完成村務監督委員會的選舉。

(五)做好村“兩委”換屆後續工作。鄉要指導村“兩委”新老班子及時做好工作交接,健全共青團、婦聯等配套組織,加強村民組長隊伍建設。關心關愛離崗離職幹部,做好落選人員的思想政治工作。按照分級負責的要求,及時開展新一屆村幹部、村民代表的培訓工作。健全完善村組織運行機制,全面落實村重大事項“四議兩公開”、村務聯席會議和黨務、村務、財務公開等制度。

四、營造風清氣正的換屆環境

(一)大力加強換屆紀律教育。選舉前,鄉要結合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廣泛開展村“兩委”換屆普法教育和紀律教育,組織黨員、羣衆認真學習換屆工作的法律法規、政策文件,使換屆紀律要求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充分發揮典型案例警示作用,引導候選人嚴格遵守換屆工作紀律,採取合法、正當方式有序參與競職。全面推行鄉黨委與候選人談話制度,簽訂紀律承諾書,做到凡參與換屆工作的人員對紀律知曉率100%,鄉黨委與候選人談心談話100%、候選人簽訂紀律承諾書100%。

(二)嚴厲打擊違紀違法行爲。結合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集中化解影響基層社會穩定的不安定因素,從嚴查處企圖擾亂選舉秩序的“村霸”和宗族、宗教、宗派惡勢力,堅決打擊以暴力、威脅、賄賂等手段干擾破壞換屆選舉的違法犯罪分子,公開曝光查處打擊的案例,形成打擊黑惡勢力的高壓態勢。要摸清有意參選或干擾選舉的涉黑涉惡人員、劣跡人員,逐一開展重點警示談話,逐人落實動態管控措施,營造安定有序的換屆環境。

(三)加強防範和處置突發事件。建立健全村“兩委”換屆選舉重大事件、重要信息報送制度,全面掌握工作動態,及時穩妥處置。選情複雜、競爭激烈的地方,鄉建立應急處置工作機制,制定應急處置預案,加強對突發事件的防範、掌控和處理,特別要防止出現羣體性事件。對黨員羣衆的來信來訪要及時辦理,認真調查覈實,對反映問題屬實的,堅決予以查處;對與實際情況有出入的,說明情況,澄清事實,消除影響。要發揮律師和法律工作者在村“兩委”換屆工作中的積極作用,引導羣衆依法反映自身訴求。

五、加強換屆工作的組織領導

各村和有關部門要從戰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認識做好村“兩委”同步換屆選舉的重要意義,要統一安排部署,統一組織實施,統一督查指導,統一後續管理。

(一)成立工作機構。鄉成立村“兩委”換屆工作領導小組,由黨委主要負責人任組長,相關負責同志任副組長,相關部門負責同志爲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各村要依法推選產生村民選舉委員會,保證換屆依法依規有序進行。

(二)開展培訓宣傳。鄉、村分別開展換屆業務培訓,重點培訓換屆工作有關法律法規、章程條例以及換屆選舉的工作步驟、操作程序、具體要求等,提高換屆工作人員的業務水平。要結合“三會一課”“黨員活動日”等,在黨員中開展黨的民主集中制、黨員義務權利教育,在羣衆中開展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和換屆選舉目的、意義教育,引導黨員羣衆積極有序參與換屆選舉。充分發揮新聞媒體和城鄉基層各種文化平臺的積極作用,大力宣傳黨的政策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特別要把爲什麼換屆、應該選什麼樣的人、不該選什麼樣的人、什麼樣的競爭行爲是合法的、什麼樣的競爭行爲是非法的等問題,明確具體地告知黨員羣衆。嚴格新聞宣傳紀律,規範換屆信息發佈。加強網絡輿情監測和引導,嚴防炒作,妥善做好突發輿情應對處置,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三)強化部門協作。建立黨委統一領導,有關單位各司其職、密切配合的工作協同機制。組織部門負責指導村黨組織換屆工作;民政部門負責指導村民委員會換屆工作;人大負責法規解釋和法律監督;紀委和政法、公安、信訪等單位根據各自職責狠抓選風選紀,查處賄選行爲,打擊黑惡勢力,維護選舉秩序和社會穩定;宣傳部門負責村“兩委”換屆政策宣傳和網絡輿情監測引導;司法部門負責做好村“兩委”換屆選舉的法律服務和法治宣傳教育工作;財政部門要落實經費保障措施;共青團、婦聯要加強對優秀青年和婦女進入村“兩委”班子工作的指導;國土、環保、安監等部門要做好候選人任職資格審查以及村幹部涉案處置把關。

(四)加強一線指導。實行鄉領導聯繫包保制度。鄉領導班子成員全部聯繫包保到村,選派精幹力量駐點督查指導,確保每個村督查指導人員不少於3人。各級黨組織要履行主體責任,黨組織書記要履行直接責任人職責,集中精力具體抓。鄉督查組每月至少開展1次督查指導。對矛盾突出、選情複雜的村,要主動向包保領導報告,組成工作組,蹲點指導,確保換屆工作健康有序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