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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級制背景下中學校長專業提升策略

從1998年教育部在《關於認真做好“兩基”驗收後鞏固提高工作的若干意見》中首次在國家層面政策文件中正式提出“逐步試行校長職級制”,到2018年1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在《關於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中提出“推進中國小校長職級制改革”,20年來很多標誌性的政策文件幾乎都提及了校長職級制。[1]從實踐推進的角度看,從1994年上海市開始校長職級制改革試點,到2019年底北京市在全市範圍內推進中國小校長、幼兒園園長職級制,25年間校長職級制改革探索已經涵蓋全國諸多省市,促進了區域基礎教育的改革與發展。[2]因此,無論是國家政策層面看,還是各地實踐角度看,校長職級制無疑都已經成爲推動我國教育事業改革和發展的重要制度設計,也是我國校長管理制度和方式的創新,是校長專業化發展及教育家辦學的要求,也是教育管理現代化的反映。然而,縱觀中國小校長職級制的研究進展與各地推進歷程,取得了一些經驗,也面臨着不同層面的問題,特別是在專業成長方面,亟須我們共同尋求更好的解決路徑。

職級制背景下中學校長專業提升策略

一、校長職級制的內涵

中國小校長職級制是設置校長的職級序列,明確各個職級序列的任職要求和薪酬標準,對具備任職條件的校長進行科學考評,並依據考評結果確定或晉升校長相應職位等級的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制度。校長職級制以校長職級序列取代原來的校長行政級別,實現了校長由“行政官員身份”到“教育職業身份”的轉換,帶動和促進了校長管理的全方位變革,對於促進校長專業發展、提升學校辦學水平具有重要意義。[3]

二、校長職級制的本質

校長職級制的本質是校長專業化,其爲校長職業生涯進程設計了持續專業提升的有效路徑。首先,校長職級制以校長專業發展週期爲依據,設計和明確了校長專屬的單獨職級序列,其初級、中級、高級和特級的職級序列,完全契合和充分體現了校長專業發展的新手校長、勝任校長、優秀校長和專家型校長的不同階段,能夠有序有效地引導校長逐步發展、持續提高。其次,校長職級制把校長專業發展的自主權交給校長自身。在推行校長職級制之前,我國中國小校長是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其身份與行政級別掛鉤。在推進校長職級制之後,校長的職級認定和晉升則完全取決於校長自身的專業素養與個人業績、校長在學校的實踐探索和辦學成效,校長成爲自身專業發展的決定者。[4]

實施校長職級制,促進校長專業化的實現,是我國基礎教育發展的客觀需要。

(一)校長職級制的實施有利於理順管理關係,爲校長專業化發展創造了必要條件

通過實施校長職級制,在國小校長職級制的評定中.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組織導和監督作用.不參與學校辦學過程中的具體操作,通過相關職能部門和聘請相關行業專家共同組成的考覈評價工作小組,加強對校長履行職責情況的考覈,強化教育行政部門的宏觀管理和政策引導,通過控制學校的幹部職數、工資總額、編制總數,進一步下放學校管理權限,在辦學主動權、績效分配和用人方面給予校長更多的自主權力,使校長在享有辦學自主權的同時承扣更多的責任,能夠實現責,權,利的相對統一。

(二)國小校長職級制的實施有利於打破教育行政化的傾向,爲校長專業化自主發展搭建了平臺

表面上看,推行中國小校長職級制好像強化了行政級別,實際上它使國小校長職業更專業化,改變學校政府化和校長官員化的局面。校長職級制的實施實際是還校長的辦學自主權.是校長根據不同學校辦學規模、辦學特色,結合自身素質能力,通過競聘方式,在適合的國小履行職責的一種選擇,不同的學校校長有不同的職級,其職級不是行政級別,而是履行職責的大小。傳統的校長管理體制容易造成各種行政命令與指標違背校長的辦學意願,校長只能簡單聽從行政部門的指令,致使辦學出現千校一面,難以形成自己的辦學特色。國小校長職級制的推行能夠減少行政干預,利於校長充分形使其自主權。

(三)國小校長職級制的實施有利於打破校長任職的終身制,爲校長專業化發展提供了競爭機制

國小校長職級制的實施進一步明確了校長的任職期限和目標任務,這給國小校長帶來了工作壓力,同時通過績效考覈、獎勵政策使校長產生了工作動力,增強了國小校長的憂患意識,有利於加強校長的競爭意識和工作責任感以及開拓創新精神。原有的行政級別往往促使校長眼光朝上,處處按上級主管部門要求辦事,難以促進校長主觀能動性的發揮,由於缺乏競爭,有的校長任職多年後就出現了職業倦怠,只憑經驗辦學,缺乏工作創新。而國小校長職級制的出現使校長們感到工作有壓力,特別是考覈評價機制敦促每二位校長必須要有先進的辦學理念、明確的辦學思想、鮮明的辦學特色,不斷提高管理水平,提高辦學質量,提升辦學聲譽。實施職級制後校長不再等同干政府機關的官員等級了,這就更有利於校長在工作中擺正自己的位置。

(四)國小校長職級制的實施有利於促進教育均衡發展,爲校長專業化個性化發展提供了更多機會

推行國小校長職級制能夠在國小校長和教師之間形成"職務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校長能進能出"的良好氛圍,國小校長職級製爲國小校長合理流動創造了條件,能夠促進國小校長在不同學校間的流動。合理的流動有利幹加強薄弱國小建設,特別是農村國小學校的發展,使農村國小也能享受到優質教育資源,形成以城帶鄉、城鄉互動的局面,這樣客觀上有利於教育公平的展開與教育資源的合理配置。

三、中⼩學校長專業提升面臨的問題

專業化是校長的基本能力和素質標準,校長的專業化是教育發展中的一項重要工程,但現實情況卻不盡如人意。

第一,就是一些地方用行政級別“管理”校長,特別是在一些行政級別比較高的學校,這種現象更爲常見。如爲了照顧某些人的行政級別,有些已經長期脫離教育教學崗位甚至沒有任何從教經歷的人都可以被任命爲校長。

第二,校長的崗位安排中還有一種情況也必須引起關注,那就是把某些教學名師安排到校長崗位上,這樣做看起來似乎具有邏輯上的合理性,卻恰恰反映了一些管理部門把教育教學與學校管理混爲一談的事實。名師可能是一個學科的優秀教師,但教育管理卻是一個範圍更大、層次更高的系統,教學素養不同於學校教育和管理素養,優秀教師並不等同於優秀校長。以上這些邏輯上的錯位,讓教育管理的專業價值大打折扣,也是學校管理中許多問題存在的根源之一。

第三,校長專業化制度目標的實現需要相關配套措施,然而在實際施行過程中容易出現本末倒置的情況,職級制目標易被其他目標所影響或替換,造成政策效果不明顯,同時也影響了目標羣體對校長職級制目標定位的正確認知。[5]例如:過早地將校長輪崗交流制度納入校長職級制,表面上是擴大了校長職級制的功能作用,實際上不僅增加了校長職級制的推行難度,也使得校長職級制的制度目標容易泛化爲促進教育公平;過分強調取消校長行政級別而忽略校長的專業發展目標,導致校長職級制的定位表層化,難以起到促進校長專業化的作用。

四、中⼩學校長專業提升策略

就校長謀劃自身專業發展而言,主要策略如下:

一是認真審視專業發展現狀。校長要重新學習和分析校長職級評審的各項標準,整體反思自己參加校長職級評審的材料準備和實際表現,理性分析自己作爲校長的綜合素養,明確和發揚自身專業發展的優勢,找到和改進自身專業發展的不足。

二是科學制定專業發展規劃。校長要根據自身專業發展現狀,借鑑自己熟悉的高職級校長的實踐經驗,精準設計專業發展目標,明確提出專業發展舉措,科學設計專業發展任務,積極開展專業發展探索。

三是探索持續專業成長。即校長要根據個人專業發展規劃,深入學校辦學實踐的實際進程,有序有效開展各項活動,實現個人專業發展提升。

四是在制定相關配套政策時,應以校長專業化作爲政策設計合理與否的評估標準,嚴格規範配套政策,避免出現配套政策越周全制度目標越鬆散的狀況。

五是組織成立專家小組,圍繞校長職級制的邏輯起點與根本目標對配套政策進行論證、評估,檢驗部分校長職級制度“衍生品”的合理性,並進行相應的政策調整甚至終止部分政策,以達到“制度瘦身”的效果。

六是明確“去行政化”與“促專業化”的關係,深化校長職級制的目標功能定位。“去行政化”應是爲了“促專業化”,校長職級的單列並不是僅僅爲了增加一種“職稱”或是“級別”,而是通過這種形式來擺脫根深蒂固的行政化,從而促進校長專業化,提高辦學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