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感範文站

位置:首頁 > 工作總結 > 調查報告

渡口渡船安全管理現狀及對策

**市地處淮河中游,全市航道總里程爲 396.6公里,其中通航里程196.9公里,水運以淮河航道爲主幹,**、**新河、**河等航道爲支線的羽狀航運網絡,貨物以煤炭、礦建運輸爲主,是淮河水系吞吐量最大的港口。全市共有渡口81道,其中義渡、半義渡78道、經營性渡口3道;渡船111艘;渡工204名;鄉管員64名。長期以來,渡運在加強我市城鄉人員物資流通,促進地方經濟發展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同時因其點多、線長、面廣,管理難度大,渡運安全在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一直佔有舉足輕重的地位。

渡口渡船安全管理現狀及對策

一、存在的主要問題。一是地方政府重視程度不夠,責任落實不到位。鄉鎮政府對渡口渡船安全責任認識不足甚至片面,認爲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責任是交通海事部門的責任,對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責任不重視。二是渡口渡船標準化建設資金缺口大。各縣(區)鄉鎮財政困難,渡船多爲義渡、半義渡,渡船老舊、破損長期不進行維護。大多數渡口地理位置偏僻,現場監管和應急救援能力不足。三渡工隊伍不穩定,安全意識淡薄。由於渡工的收入普遍偏低,渡工更換隨意性大,導致渡工素質偏低,責任心不強。

二、解決的對策

(一)明確監管權限、職責落實到人。充分發揮海事監管機構部門在渡運交通安全管理中的檢查、監督作用,進一步完善基礎工作,落實崗位責任,堅持一級對一級負責的原則,加強重點防範,強化現場監督,加大隱患排查和整治,可採取劃片包乾、責任到人的方式,簽訂水上安全監督管理責任書,做到千斤重擔大家擔,人人頭上有指標。根據《淮南市渡運安全管理條例》,按照“分級管理,分工管理”和“誰經營,誰管理,誰負責安全”的原則,督促區人民政府、鄉(鎮)人民政府、行政村、鄉管員和渡工簽訂客渡船安全管理責任書。分別明確區人民政府、鄉(鎮)人民政府、行政村分管村長、鄉管員和渡工各自的責任。由此形成轄區由內到外、由上到下的水上安全管理網絡,增強渡運安全管理工作的力度。

(二)加大宣傳力度、普及安全常識。在轄區內全面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市渡運安全管理條例》及相關渡運安全常識,使廣大渡工知法、懂法、守法。在重點渡口設立安全知識宣傳點,通過播放光盤、散發傳單、張貼標語等形式深入現場宣傳安全知識;同時在每道渡口醒目處都豎立了公示牌和警示牌及過渡須知,使每個當班船員、渡工和過往旅客都能時刻做到安全第一。定期對渡工、鄉管員進行業務培訓,不斷提高其安全意識和業務素質。結合重大水上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分析發生事故的原因,進行舉一反三的宣傳教育,使廣大船員、渡工真正認識到渡運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三)加強現場監督、確保渡運安全。堅持對轄區渡口渡船現場監督檢查是確保渡運安全的一項重要措施,必須形成制度、長抓不懈。一是堅持每月組織海事執法人員對轄區渡口及港口碼頭裝卸情況進行安全監督。對在航渡口、渡船的船體、機械、消防、救生設備;船舶、船員證書等進行全面檢查,並建立健全安全檢查臺帳,發現設備不齊或存在事故隱患的船舶、渡口,能夠現場整改的及時整改,不能及時整改的及時給區安委會和所屬鄉(鎮)政府通報,限期整改,並且跟蹤監督,確保整改到位。二是抓好鄉鎮船舶安全管理員的管理和指導工作,充分利用他們對當地情況較熟悉的特點,要求每位鄉管員經常深入到安全管理第一線,認真做好檢查記錄,及時彙報檢查情況,並將記錄每月書面報海事處。三是在節假日、汛期、大風、大霧惡劣天氣、農忙時期對重點渡口、重點時段實行“旁站式”現場監督管理,根據監督管理的範圍,堅守渡口渡運現場,協同疏導旅客、車輛,維護現場秩序,發現問題及時糾正。落實分段負責、定時監管、現場監督、現場管理的安全管理制度。

三、幾點建議

(一)建立實時監控中心。內河海事管理要充分利用現代化的高科技優勢,選擇適合渡口渡船現場管理的相關高科技產品設備,建立現代化的監控指揮中心,監控本轄區水域情況以及渡口渡船的動向,實施動態管理、數字化操作。在重要的水域、渡口、碼頭,事故多發地段安裝攝像探頭監控,運用GPS衛星定位系統跟蹤渡船動向,在遇到緊急情況、突發事件及水上交通事故時,能夠安排一線人員迅速趕赴現場,實施救助,排除隱患,處理水上交通事故。不斷提高海事管理機構的監管能力、工作效率和服務水平

(二)建立和完善巡航監督檢查管理模式。將渡船安全檢查與現場監督同步進行,對重點水域、重點船舶、重點時段進行安全隱患排查和現場監督管理,加強對渡船超載、無證駕駛和配員不足等問題進行專項檢查整頓治理,加大水上安全監督管理力度,有效地維護水上交通秩序;堅持專項治理和長效監管相結合,深化水上交通安全專項治理整頓;加大對渡船安全隱患檢查的專項治理活動,開展渡船非法載客和超載運輸的打擊力度,堅決取締渡船違法運輸行爲。加大港區水域巡邏制度,查找安全隱患,對嚴重違法船舶、經教育屢教不改的堅決予以嚴厲打擊;對嚴重擾亂、故意造成水上交通安全事故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三)建立完善內河海事搜救隊伍。進一步加強應急預防控制。由於內河渡口渡船在運輸過程中會受到惡劣天氣、汛期水流、過往運輸船舶等許多不確定因素的影響,海事管理機構應建立搜救隊伍。利用內河水域特性,充分發揮內河水上搜救中心救助保障作用;建立健全社會救助力量的組織管理機構;建立預警預案,提高突發事件預控能力;海事管理機構應定期組織社會救援力量,開展培訓和演練,不斷提高搜救人員的搜救技能;開通並向外界公佈搜救電話號碼。